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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规范》与《学生课堂学习基本规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12   点击量:   来源:

各教学单位:
 

根据《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教学工作基本规范(试行)》教务处制定了《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规范》与《学生课堂学习基本规范》。请全体教师和学生遵照执行,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树立严谨的校风、教风和学风,保证课堂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

                            2018年118
 

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规范

1.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须遵守师德规范,严于律己,为人师表,着装得体,仪表端庄,精神饱满,言行文明。

2.教师是课堂教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履行管理职责,维护课堂秩序。对学生上课打瞌睡、吃东西、玩手机等违纪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不接受批评者,及时向学生所在院(系)反映,院(系)应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教师。

3.教师应严格考勤,并主动联系班级考勤负责人,做好考勤工作。教师可根据学生的数量、教学实际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勤,对旷课、迟到、早退情况要如实记载,作为平时成绩的重要依据。对于出勤率较低或迟到、早退现象严重的班级,任课教师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院(系)。

4.教师应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等教学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作息时间上课、下课等,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或提前下课。未按规定办理手续或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课、停课、请人代课。教师在课堂上不得接听或拨打电话,不得吸烟,不做与课堂教学活动无关的事情,不说不符合教师身份的话,上课时间不得随意离开教室。

5.教师必须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备课,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教学内容应该反映行业新发展、新业态、新成果。严格按照规定的教学内容和进度组织教学,不得任意增加或削减课时。

6.教师在开课之初,应简要介绍本门课程的概况、考核方式、平时成绩构成及在期末总评成绩中所占的比例,对学生的学习提出明确的要求,对课堂纪律做出明确的规定。

7.思想政治类课,要发挥好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非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也要加强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应参与建设校内各类阵地,弘扬新时代精神,各类课程应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

8.教师应接受教学督导及教学管理人员的听课,接受学校相关教学部门安排的教学质量检查。

9.使用多媒体教学时,教师课前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熟练掌握多媒体设备的操作规程。遇停电或多媒体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坚持用其它方式讲课,确保课堂教学正常进行,不得停课或让学生自习,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设备问题。

10.有关教师课堂教学的任课资格、教学准备、讲授要求、辅导答疑、布置作业等其它各类具体要求,参照学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11.若有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按照《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相关条例,进行处理。


学生课堂学习基本规范

1.学生必须按时上课,一般应提前五分钟到达上课教室。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课,因病、因事不能听课者必须事先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课者,以旷课论处。

2.学生言行举止应符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衣着应整洁得体,不得穿背心、低胸吊带上衣、超短裙、非制式短裤等过于暴露服装进入教室;禁止穿拖鞋、赤脚进入教室;严禁在教室内吸烟及将食物带进教室;杜绝在课堂内睡觉或谈笑喧哗。

3.学生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关闭手机等通信及娱乐设备,保持教室肃静,不得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学生有特殊情况需中途出入教室时,必须取得教师的同意。如使用手机及通信设备进行答题,应严格控制使用时间,用完后及时关闭。

4.学生在课堂上应尊重教师,回答问题时应起立。上课过程中,学生不得随意打断教师的讲授,确需提问题时,应在座位举手示意,经教师同意后,方可起立提问。

5.学生如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有意见,课后可直接与教师进行沟通,也可以向相关院(系)、教务处、教学督导室等部门反映,以帮助教师改进教学工作。

6.课前和课间休息时,学生要轮流值日擦拭黑板,保持黑板清洁。学生应保持教室内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废弃物等。

7.学生必须按教师的要求,合理进行预习、复习,认真完成作业。

8.学生必须爱护教室内各类教学设施,不得挪动、损坏教学设施,严禁在课桌椅、墙壁等教学设施上涂画、张贴。

9.若有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按照《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试行)》相关条例,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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