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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我院在校生第二次职业技能鉴定考试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12   点击量:   来源:

各教学单位:

为促进我院在校生更好地学习掌握所学职业技能,学院计划组织在校生参加2017年第二次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现将考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和等级

(一)鉴定职业。假肢师、矫形器师、殡仪服务员、遗体防腐师、遗体整容师、遗体火化师、墓地管理员、遗体接运工、孤残儿童护理员、养老护理员,共10个职业。

(二)鉴定等级。四级(中级)。

二、鉴定的对象和范围

我院三年级在校生申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上一年度考核单项成绩不合格者可申报补考(只能补考一次)。

三、鉴定的依据和内容

(一)鉴定依据。相应的《国家职业标准》和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等编写的各职业《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和《国家职业鉴定指导》。

(二)鉴定内容。各职业四级(中级)鉴定内容主要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两个部分。

四、鉴定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请登录“中民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一体化云平台”(http://mz.sowin.com),报名步骤详情见附件2(报名单位选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不得漏填(上传照片必须白底,像素宽大于400px,高大于600px,相片文件大小不得超于300k),提交成功后,由鉴定站进行网上初审,审核合格者,提交《申报表》(须从鉴定网上打印,一式二份),并附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五、鉴定种类和时间

1.假肢师、矫形器师、殡仪服务员、遗体防腐师、遗体整容师、遗体火化师、墓地管理员、遗体接运工、养老护理员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11月18日上午9:00-12:00。

技能操作考核时间:11月19日全天9:00-18:00。

2.孤残儿童护理员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12月15日晚上18:00-21:00。

技能操作考核时间:12月16日全天9:00-18:00。

六、鉴定其他相关问题

(一)鉴定报名资料报送时间

参加鉴定学生请于10月12日-11月8日网上报名,各教学单位请于10月27日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民政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汇总表纸质版(附件1)(加盖系公章)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二)联系人

教务处联系人:严巍

联系电话:010-52649706

办公地点:康复楼三楼

教 务 处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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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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