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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18   点击量:   来源:

各教学单位:

为拓宽我院学生知识面,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推进个性化人才培养,现就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7年9月25日-9月27日

二、开设级别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设分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和院系通识教育选修课两类。

三、开设原则

(一)开设的课程要适合全院大多数专业学生选修,内容应体现知识性和应用性。

(二)以人文素质教育内容为主,主要包括科技知识类、人文知识类、民政管理类、经济管理类、社会工作类、艺术修养类、国防知识类等课程。

(三)要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促进知识的拓展,优化知识结构;要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和身体素质。

四、开课要求

(一)申报教师应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讲师(含)以上职称且具备2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教学效果良好。

(二)课程学时与学分原则上应为32学时/2学分或16学时/1学分。

(三)开课教师每学期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限开1门,同一门课程的开课班数原则上不超过2个。

五、工作流程

(一)拟开选修课教师,请于9月27日前填写《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校公选课开课申请表》交教学单位、教务处审核;提交一份课程及教师介绍宣传表。

(二)审核通过后,教务处在9月28日-9月29日落实教学任务,进行任务编排,拟定学生选课通知等工作。

(三)教务处于9月30日公布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名单,并通过微信平台向学生推送教师简历及课程介绍。

(四)10月9日-10月13日学生利用教务系统进行选课。

(五)10月16日以后(第七教学周)正式上课。

六、其他要求

(一)开课教师应在开课前将课程标准、课程单元设计、单元教学计划等教学文件送交教务处审核、存档。

(二)授课时间教学周7-17周,周学时为2或4学时,选修课程不得低于30人,低于30人原则上不予开课。

(三)课程一经申请开设,任课教师不得随意提出停课、调课要求。同时,任课教师应严格考勤,认真组织好课堂秩序、课程考核等工作,并接受相关的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价。

(四)选课名单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再增加和减少,如个别学生对该课程确实有强烈学习欲望,需由开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教务处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批复。

附件1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校公选课开课申请表

附件2 课程及教师简介

教 务 处

2017年9月13日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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