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2016年4月下发关于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关于印发教师实践锻炼暂行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要求,现将2017年秋学期(含暑期)教师实践锻炼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实施
(一)学院各教学单位在6月23日前,将《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计划表》(附件1)汇总表、《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任务书》(附件2)分表的电子版、纸质版上交教务处备案。
(二)教师在实践锻炼中做好相关记录,完成实践锻炼任务,填写《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工作日志》(附件3)、《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考核表》(附件4),收集实践锻炼支撑材料。
(三)暑期后学院择机组织实践锻炼汇报会,通过查收日志、考核表、实践锻炼支撑材料,现场答辩等形式,对教师的实践锻炼进行考核,并存入教师个人档案,作为职称评定依据。
二、注意事项
(一)教师实践锻炼优先选择暑期集中进行;个别教师根据实际教学工作需要,可适当安排在学期中进行。
(二)教师实践锻炼要紧密结合本人实际课程教学任务,实践锻炼项目具体,目标验收支撑材料充实。
(三)教师实践锻炼期间的出勤情况,由实践单位负责。各教学单位需要检查教师实践锻炼情况并填写检查记录表。
(四)各教学单位要统筹安排,保证教师实践锻炼能顺利展开,并关心教师实践锻炼期间的工作和生活。
附件:1.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计划表
2.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任务书
3.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工作日志
4.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考核表
5.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检查表
附件.docx
教 务 处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