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拓宽我院学生知识面,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推进个性化人才培养,现就2016-2017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7年2月27日-3月1日
二、开设原则
(一)开设的课程要适合全院大多数专业学生选修,内容应体现知识性和应用性。
(二)以人文素质教育内容为主,主要包括科技知识类、人文知识类、民政管理类、经济管理类、社会工作类、艺术修养类、国防知识类等课程。
(三)要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促进知识的拓展,优化知识结构;要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和身体素质。
三、开课要求
(一)申报师应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讲师(含)以上职称且具备2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教学效果良好。
(二)课程学时与学分原则上应为32学时/2学分或16学时/1学分。
(三)开课教师每学期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限开1门,同一门课程的开课班数原则上不超过2个。
四、工作流程
(一)拟开选修课教师,填写《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校公选课开课申请表》和职称复印件,并于3月1日前交至通识教育中心教学秘书办公室;
(二)3月2日-3日通识教育中心负责完成授课教师资格、开设课程的科学性初审,初审通过后,统一提交到教务处复审;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将新增课程编入课程库。
(三)3月6日-7日通识教育中心对拟开设的课程进行教学任务落实,时间地点安排等工作;教务处公布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名单,拟定并下发选课工作通知。
(四)3月8日-12日各院系组织学生在教务系统进行选课。
(五)3月13日教务处对选课学生数量进行审核,发布开班及具体上课时间、地点信息;
(六)3月14日正式开课;
五、其他要求
(一)开课教师应在开课前将课程标准、课程单元设计、单元教学计划等教学文件送交通识教育中心一份存档。
(二)授课时间教学周4-19周,周学时为2或4学时,选修课程不得低于30人,低于30人原则上不予开课。
(三)课程一经申请开设,任课教师不得随意提出停课、调课要求。同时,任课教师应严格考勤,认真组织好课堂秩序、课程考核等工作,并接受相关的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价。
(四)选课名单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再增加和减少,如个别学生对该课程确实有强烈学习欲望,需由开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教务处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批复。
附件1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校公选课开课申请表
附件2 课程及教师简介
教 务 处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