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职教〔2019〕19号
关于2019年秋学期(含暑假)教师
实践锻炼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关于印发教师实践锻炼暂行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社职院〔2016〕37号)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秋学期(含暑期)教师实践锻炼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程序
(一)各教学单位在6月28日前,将《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计划表》(附件1)、《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任务书》(附件2)纸质版报教务处备案。
(二)教师在实践锻炼中做好相关记录,完成实践锻炼任务,填写《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活动日志》(附件3)、《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考核表》(附件4),收集实践锻炼支撑材料。
(三)暑期后,学院将组织实践锻炼汇报会,通过查收日志、考核表、实践锻炼支撑材料,现场答辩等形式,对教师的实践锻炼进行考核,并存入教师个人档案,作为职称评定依据。
二、工作要求
(一)教师实践锻炼优先选择暑期集中进行;个别教师根据实际教学工作需要,可适当安排在学期中进行。
(二)教师实践锻炼要紧密结合本人实际课程教学任务,实践锻炼项目具体,目标验收支撑材料充实。
(三)教师实践锻炼期间的出勤情况,由实践单位负责。各教学单位需检查教师实践锻炼情况,并填写《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检查表》(附件5)。
(四)各教学单位要统筹安排,保证教师实践锻炼能顺利开展,并关心教师实践锻炼期间的工作和生活。
附件:
1.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计划表
2.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任务书
3.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活动日志
4.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考核表
5.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教师实践锻炼检查表
教 务 处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