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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意见》(民发〔2011〕30号)、《民政部职业鉴定指导中心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民职鉴发〔2011〕6号),近日,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第090站(筹)(承建单位为广东省收养登记中心)上报中心的计划,该站将在11月举办2期130人的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班。其中第一期11月6日至20日,第二期11月27日至12月11日。培训和鉴定地点在广州市社会福利院。
根据“考培分离”的原则,培训工作和鉴定工作要分开,培训教师和考评员要分开。
民政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第090站(筹)
地址 :大德路233号富华商贸大厦8楼
邮政编码:510120
联系方式:020-83318036 020-83318577
联系人:丘志旺、赖海琴
【相关信息】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关于同意湖北省开展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复函(民职鉴办〔2011〕59号)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关于同意广东省开展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复函(民职鉴办〔2011〕58号)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关于同意陕西省民政厅开展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复函(民职鉴办〔2011〕53号)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关于印发《民政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导引》的通知(民职鉴办〔2011〕49号)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关于印发《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网络报名流程(试行)》的通知(民职鉴办〔2011〕21号)
上一条:工作动态2011年第443期: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发布关于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全省养老护理员高级研修班的预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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