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日,是第62个国庆节,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召集了新疆自治区民政厅和兵团民政局有关领导参加的新疆自治区和兵团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见面会,就自治区和兵团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行了交流和协商,一致认为,自治区和兵团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应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积极推进,并在殡葬、假肢、孤残儿童护理员等职业方面利用自治区现有兼鉴定站的资源积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副局长崔铭、兵团民政局办公室(财务处)副主任严峻、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优抚安置处)处长刘新民、救灾救济处(低保处)杨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教育处副处长单芬玲代表人事教育处处长万顺福,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杨根来代表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蒋昆生、常务副主任王杰秀出席了参加了会议。

据悉,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内,目前没有建立省级民政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只有3个,分别是海南省、青海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1年争取在上述三省区建立鉴定站,实现鉴定站的“全覆盖”。目前民政部门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先后建立了5批职业技能鉴定站共计75个,以后相继撤销6个鉴定站,现有68个鉴定站,主要分布在殡葬(38个鉴定站)、假肢(28个鉴定站)、灾害信息员(19个鉴定站)、孤残儿童护理员(2个鉴定站),还有一批约20个鉴定站(灾害信息员9个鉴定站,孤残儿童护理员10个鉴定站)尚在审批、筹建之中。民政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站预计达到110个左右即适应了鉴定工作基本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