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午8:30,由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合举办的“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开幕式在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学术报告厅隆重举行。参加本次12个职业竞赛的9个院校(其中高职院校6所,分别是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武汉民政职业学院、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专2所:江西省民政学校、河南省民政学校)的、领队、教练(辅导教师)和参赛选手300余人参加了开幕式。

(竞赛现场)
民政部人事(社会工作)司副司长、竞赛组委会执行主任、全国民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甄炳亮(全文另发)、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王素英出席开幕式并做重要讲话(全文另发),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常务副主任、竞赛组委会主任、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党委书记王杰秀致欢迎辞(全文另发),开幕式上民政部人事司人才处处长、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主任徐华宣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贺信,裁判员代表、天津鹤童老年福利基金会副主任医师孙秀萍和选手代表、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选手张原玮宣誓。开幕式由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常务副院长、民政部培训中心副主任邹文开主持。

(民政部人事(社会工作)司副司长、竞赛组委会执行主任、全国民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甄炳亮)

在主席台就坐还有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副主任闫志壮、国家减灾中心宣教部主任刘乃山、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人事部主任刘家法、民政部人事司人才处处长、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主任徐华同志;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党委书记任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谢希纲、河南省民政学校副校长路宏建、辽宁省民政学校副校长药志、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民政系主任陈辉、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老年产业管理学院院长石晓燕、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教务处副处长赵红岗、江西省民政学校朱姮老师、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黄一珊老师、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严晓斌、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兼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主任杨根来同志。

职业技能竞赛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结合生产、管理、服务和经营工作实际开展的,以突出操作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为重点的、有组织的群众性竞赛活动。职业技能竞赛应坚持社会效益为主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与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业绩考核、技术革新和生产工作紧密结合。本次竞赛本着“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教、以赛促改”原则,突出“展示技能,促进合作”的主题。

通过竞赛力求达到以下目的:
一是促进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变革:增强办学活力,真正实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按照社会人才市场需求,培养企业急需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二是促进职业教育的专业调整、课程改革、教材建设以及教学内 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彻底改变传统的学科教学模式和以课堂、教师、教材为中心的教学方法,实现课堂教学与就业岗位的“零距离”对接。就是使教学内容与生产实际需要、职业资格鉴定考核等内容接轨,促进职业技术院校学生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的开展。
三是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教师的实践应用和动手操作能力。做到既能言传,又能身教,以自身高超的技艺水平,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
四是促进职业院校技能训练激励机制的形成:通过各级职业技能竞赛,树立典型和榜样,调动广大学生职业技能训练的积极性,进一步强化职业技能训练,提高学生的就业、谋业、创业能力。
五是促进学生的就业工作:通过技能竞赛,展示职业技术院校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高超的技能水平,向社会宣传职业教育的成就,向企业用人单位宣传职业技术院校的办学状况,进一步促进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六是促进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推动学校积极寻求行业、企业在技术、设备、资金方面的支持,加大对教学的投入,进一步改善实习实训条件,实现教学环境与职业工作环境的“零距离对接”;努力使学校形成“依托行业、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长效机制。



(有关领导视察实操考试现场)
和2010年9月29日在北京、长沙和重庆举办的“首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相比,本次竞赛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从组织实施方面,与民政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联系更加紧密。首届大赛是由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人事司的指导下组织实施,而今年的大赛主办方是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刚刚成立的“全国民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委会的组成也因此吸收了官员和学者两类人员,专业性、对职业教育的指导性更强。
二是在参赛对象方面,突出了学生和教师两个参赛主体。第一届大赛主体是学生,今年既有学生又有教师,充分体现“学生主体,教师主导”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别是教师大赛将成为今年大赛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在师生同台献艺方面,既对对职业院校教学质量的一次检验,也是对教师教学水平的一次同行大比武。
三是在比赛项目设置上,大赛具有类别多、层次多的特点。职业技能竞赛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具体分为国家级、省级(行业级别)和地市级三级,国家级又分为国家级一类竞赛和国家级二类竞赛。本次比赛中,既有列入“2011年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殡仪服务员、矫形器师、孤残儿童护理员3个职业的国家二类竞赛,又有遗体接运工、遗体防腐师、遗体整容师、遗体火化师、墓地管理员、假肢师、养老护理员、灾害信息员等8个职业的行业级竞赛,还有礼仪主持人、手语翻译师2个职业的观摩赛。这些职业既有与民政职业联系相对比较紧密的专业,也有社会通用职业,各职业院校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并组织参加相应竞赛。
四是在竞赛目的上,大赛突出多元化的竞赛的特点。通过竞赛以期达到“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教、以赛促改”的目的,不仅比赛师生的理论和操作技能水平,还要各院校展示自己的实践教学成果,争取将此次竞赛变成新世纪以来各院校之间、院校和企业之间通力合作的又一次盛会。
五是在参与主体上,大赛突出职业教育和合作理念。本次大赛除了民政系统高职院校、普通中专学校外,还会有系统外的职业院校(如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的加盟,更有民政系统内外企业事业单位的广泛参与。本次大赛除设置教师、学生个人奖、院校团体奖外,专门设立“校企合作突出贡献奖”,将对在校企合作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有关单位进行表彰,不仅关注对此次大赛的直接贡献,更关注在日常的教学实践中,在教材编写、课程设计、实践教学、毕业生就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各院校也可积极推荐有关单位参加评比。
六是技术规范方面,突出公平、公开和客观的特点。为了避免出现裁判员和运动员集于一身的局面,本次大赛的裁判员将由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直接从院校外的民政企事业单位中具有考评员资格人员担纲竞赛裁判员,保证竞赛执裁的公平、公正。本次竞赛涉及的竞赛依据、竞赛内容、参考教材和《技术文件》等在预赛阶段已经面向社会发布。

媒体关注度较高,《中国社会报》《中国民政》《社会福利》《公益时报》民政部网站等有关媒体代表采访竞赛,民政部“民政职业技能鉴定网”将在第一时间报导大赛具体情况。
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作为行业级竞赛活动,从2010年9月第一期举办以来,暂定每年举办一次。2011年第二届竞赛工作由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承办。2012年第三届竞赛工作由承办院校将在适当时机发布。
天津市鹤童老年公益基金会作为竞赛协办单位,为竞赛提供了无私帮助。养老护理员职业竞赛冠名为“鹤童杯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冠名期3年)。

(选手代表整队进入赛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