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站质量评估验收检查专家组成员2011年5月20日到国家救灾中心灾害信息员第055站(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第055站,承建单位是国家救灾中心)验收检查工作。国家救灾中心宣教中心主任、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第055站副站长刘乃三、考务员徐福海代表第055站汇报工作,考务员佟婧参加了汇报会。
国家救灾中心灾害信息员第055站副站长刘乃三还就鉴定站收费许可、组织机构建设、办公条件的改善,鉴定工作机制形成和完善,鉴定政策和已经获证人员待遇落实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表示将尽快解决第055站当务之急的问题。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杨根来、办公室副主任魏兵代表民政部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站检查专家组成员现场检查情况、听取汇报,并对鉴定站工作提出了建议。
国家救灾中心承建的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第055站拟为行业级示范站推荐单位将在之后由部检查验收以后予以命名。

【延伸阅读】
(一)2010年培训和鉴定情况
2010年,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举办了8期灾害信息员培训班,对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安徽、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县级灾情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鉴定。自此,经过2009年、2010年两年的培训和鉴定,全国所有县级(含)以上灾害管理人员都已经培训和鉴定完毕,共培训和鉴定2517人。培训由宣教中心和数据中心具体承办。其中,宣教中心负责培训和鉴定的组织工作,数据中心负责教学工作。8期培训和鉴定人数总计1253人。其中,西藏培训班是民政部首次专门为西藏举办的救灾方面培训班。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2010年灾害信息员培训和考核鉴定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规范培训课程,延长培训时间。2010年3月,由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民政部救灾司、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组织编写的《灾害信息员基础知识》、《灾害信息员工作实务》(四级和五级)正式出版。培训授课严格按照教材编排,授课时间由2009年的2天延长至3天,课程由2009年的6类增加至10类,包括“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体制”、“灾害信息员职业概述”、“中国灾害管理体制与减灾政策”、“灾害信息传递与管理”、“灾害信息统计指标解读”、“灾害损失测算”、“灾害信息员职业安全”、“灾害基础知识”、“灾害救助基础知识”、“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等。授课内容严格遵循教材,较2009年相比,课程编排更加规范,授课内容更加贴合救灾工作实际。
2.严格考务管理,严把鉴定关。灾害信息员考试题库于2010年初编写完成。每期灾害信息员职业考卷都由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从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国家题库中进行随机抽题组卷,考前由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负责同志携带考卷到场,由监考人员在考场内当众启封,并按照规定当场分发试卷。各期考核均保持了较好的考场纪律,考务管理严格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民政部关于职业技能鉴定的要求。
3.设计调查表格,了解学员需求,确保授课质量。为全面客观了解各位学员对培训授课的需求和意见,培训班专门编制了调查问卷,征集学员对课程设置、授课质量、课程实用性、总体评价和改进意见的反馈。问卷调查采用匿名方式进行,参与率达到100%。从问卷统计看,课程设置方面,86%的学员非常满意或满意;授课质量方面,88%的学员非常满意或满意;授课实用性方面,89%的学员非常满意或满意;总体评价方面,87%的学员非常满意或满意。
总体来看,大多数学员们对于培训的授课和组织工作高度肯定,很多人反映通过参加培训,业务能力得到较大提高,通过培训帮助他们解决了很多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应多举办。
二、2011年工作计划
2011年国家减灾中心灾害信息员鉴定站的工作目标是:建立灾害信息员培训和鉴定机制;建立健全国家级灾害信息员鉴定站制度建设;推进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灾害信息员职业鉴定站建设。
进一步完善鉴定站组织机构,建立考务员、保密员、考评员、督导员和培训师资等专业队伍;建立健全国家级灾害信息员鉴定站的岗位管理、财务制度、鉴定流程等制度;进一步发挥国家级灾害信息员鉴定站的作用,建立与各省级鉴定站的协调沟通机制;建立灾害信息员职业队伍管理数据库,科学管理,合理调配各种信息和资源;完成2009-2010年全国灾害信息员的登记录入和信息更新工作,发放灾害信息员证书。
(二)制定灾害信息员培训鉴定工作发展规划。
制定灾害信息员培训鉴定工作发展规划;促进灾害信息员后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发展,继续推进教材、题库建设,逐步完善高级灾害信息员培训鉴定机制。
(三)加强灾害信息员师资、考评员队伍建设。
确定授课师资队伍,形成名册,建档管理;对培训者进行培训,提高授课老师和培训鉴定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建立考评员资料库,推进考评员队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