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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2011年第197期(竞赛快讯2011年第46期,总第97期)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裁判员资格认证培训班隆重开幕

发布日期:2011-05-24   点击量:

(1)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赛徽”以绿色和金黄色为主色调。绿色代表生机、活力和和谐,金黄色代表成熟和丰收,象征民政部门和从业人员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地位,也蕴含着民政系统技能人才兴旺,发展和改革取得丰硕成果的美好祝愿。

(2)赛徽外围是此次大赛的名称“第二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和象征民政部门孺子牛奉献精神的双手的图案。

(3)赛徽的中间核心部分是由“民政”汉语拼音字母“M”和技能的“J”和“N”汉语拼音字母组成,“J”和“N”是变形的人形,代表着民政行业职工或即将从事民政职业的院校学生。其中,圆点代表头脑,亦代表民政技能人才的聪明和智慧,寓意通过技能大赛,民政技能人才努力超越自我,争当技术能手。

(4)下半部分由“双手”组成,以及“双手”中间的“2011”组成,意为2011年举办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活动。

(5)“双手”代表劳动,象征民政职工为民政服务对象服务,寓意民政工作的社会性、群众性、多元性的特征和民政工作的“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民政工作者的“孺子牛”奉献精神。

5月24日下午,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裁判员资格认证培训班在民政部培训中心隆重开幕,来自全国7个省、市的28名裁判员参加了此次培认证训。民政部培训中心副主任、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副院长袁德出席开幕式并讲话、民政部人事司人才工作处处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徐华、民政部培训中心培训部主任杨宝祥出席开幕式,开幕式由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杨根来主持。

袁德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参赛人员较多,共有9个职业院校,222名选手参赛,此次认证的28名裁判员,作为本次大赛的执法者,大家一定认真履职,公平执法,严格执裁。

开幕式后,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常务副主任、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党委书记王杰秀亲切的接见裁判员们并与大家合影留念。

徐华处长以《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为题,系统地回顾、总结了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发展历程、基本情况和经验体会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思路等。杨根来主任系统地围绕《职业技能竞赛和技能人才评比表彰》、《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素质基础》等为参训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辅导和解读。

培训结束后,裁判员将参加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的裁判员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将获得裁判员证卡,并在本次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中执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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