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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2011年147期(竞赛快讯2011年30期,总第81期):《参赛院校实践教学改革成果展示材料征集办法》公布

发布日期:2011-05-05   点击量:

今日(2011年5月6日),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参赛院校实践教学改革成果展示材料征集办法》的通知(民职赛组发〔2011〕10号),《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展示各参赛院校教学改革成果,决定在“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期间同时举办实践教学改革研讨和成果展示会。现将提供素材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版面要求

为做好实践教学改革成果展示环节,主办方将免费为每个参赛院校提供2-3块1200mm*2400mm的KT宣传板(横版),请各院校积极配合,提供基础素材,充分展示自身的实践教学改革成果。

没有竞赛项目的院校,可以提供1块1200mm*2400mm的KT宣传板。

二、报送格式

文字为WORD2003的“.DOC”格式。图片为“.JPG”格式。单张照片不小于2M。图文并茂,设计合理,在报送时应根据版面的大小设计2个版面总体效果,同时提交总体效果“.PSD”文件(photoshop软件可编辑的)。

所有素材都要求报送电子版格式。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为保证审稿定稿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宣传效果和制作质量,要求各院校最迟于2011年5月16日8:00以前(逾期将不再受理),将实践教学改革成果基础素材的电子版发送到mzbjdzx@163.com或者32383299@qq.com。

四、联系人

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联系人:孙钰林、杨根来

联系电话:010-61595449.5454.5451

距5月25-27日“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决赛还有19天。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标准和竞赛管理部副主任、竞赛办公室孙钰林供稿)

【相关链接】

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民职鉴发〔2011〕9号)

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企业冠名办法(试行)》的通知(民职鉴办〔2011〕16号)

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规则》的通知(民职赛组发〔2011〕1号)

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殡葬类六个职业竞赛技术纲要》的通知(民职赛组发〔2011〕2号)

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手语翻译员职业竞赛技术纲要》的通知(民职赛组发〔2011〕3号)

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假肢师、矫形器师职业竞赛技术纲要》的通知(民职赛组发〔2011〕4号)

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灾害信息员职业竞赛技术纲要》的通知(民职赛组发〔2011〕5号)

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礼仪主持人职业竞赛技术纲要》的通知(民职赛组发〔2011〕6号)

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教材参考书目》的通知(民职赛组发〔2011〕7号)

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报名办法》的通知(民职赛组发〔2011〕8号)

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裁判员甄选办法》的通知(民职赛组发〔2011〕9号)

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参赛院校实践教学改革成果展示材料征集办法》的通知(民职赛组发〔2011〕10号)

竞赛专网:http://jnjd.mca.gov.cn/

http://jnjd.mca.gov.cn/article/zyjn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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