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3月17日,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2011年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学生四级灾害信息员鉴定成绩及向张亚晖等58人颁发资格证书公告》(民职鉴公告〔2011〕30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关于“双证书”规定,充分展示职业院校学生职业技能,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促进民政教育教学改革。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于2011年2月28日对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59名学生,首次使用网络化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鉴定考试,其中58人通过了四级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鉴定,通过率出98.3%。
颁证时间为2011年3月11日。资格证书将于近期由民政部职鉴中心办公室直接下发。
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鉴定
【分析】2010年:全国已经实施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单位和省市区有17个:国家减灾中心(含北京市,鉴定合格人员1253人,五级330人,四级923人)、内蒙古自治区(五级1500人)、辽宁省(五级1538人)、吉林省(五级798人)、黑龙江省(五级1308人)、上海市(272人,五级262人,四级10人)、江苏省(五级254人)、浙江省(五级1433人)、安徽省(五级1388人)、山东省(五级1811人,青岛118人)、湖北省(五级83人)、湖南省(五级1729人)、广东省(五级247人)、重庆市(五级1119人)、贵州省(五级1571人)、云南省(五级380人)、甘肃省(五级93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五级62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级78人)。鉴定人数超过1000人以上的有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浙江、安徽、山东、湖南、重庆、贵州等9省区。
【安排】民政部职鉴中心将在2011年2至3月份集中全力,重点解决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审核和证书核发工作,务请各职业技能鉴定站鼎力配合。我们将不定期编发简报,通报进展情况,预期将不再受理。
【提醒】尚未以省为单位组织组织实施乡镇级灾害信息员培训和鉴定的省市区,除北京市和西藏自治区外,还有12个省份,分别是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陕西省、青海省、兵团等。其中,福建、江西2省为试点省份,虽建立了鉴定站,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实施鉴定工作。而不再试点范围的内蒙古、贵州2省区鉴定人数则突破了1500人,而试点省份的上海、江苏人数也不是很多,湖北、甘肃、新疆等省区已经开始鉴定试点。。
2009年:国家减灾中心共有组织1470报名参加考试,合格人员1397人,首批发证全国881人,尚有516人因资料不齐、数据未报、照片缺乏等原因没有发证。具体请与国家减灾中心宣教中心(民政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站第055站)联系。
【成绩公告及证书公告】(可点击下载)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2010年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鉴定公报》的通知( 民职鉴公告〔2011〕29号)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2009年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鉴定公报》的通知(民职鉴公告〔2011〕28号)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向陈龙等48人颁发高级灾害信息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民职鉴公告〔2011〕14号)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向青岛市马晓波等118人颁发五级灾害信息员国家资格证书的公告(民职鉴公告〔2011〕11号)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向北京社会职业管理学院学生王佳丽等149人颁发中级灾害信息员国家资格证书的公告(民职鉴公告〔2011〕8号)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向广东省罗绿飞等159人颁发初级灾害信息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民职鉴公告〔2010〕29号)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向乔巴特等81人颁发高级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公告(民职鉴公告〔2010〕18号)
关于2009年第二批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鉴定结果的公告(民职鉴公告〔2010〕9号)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2009年全国分省灾害信息员鉴定结果的公告(民职鉴公告〔2010〕6号)
项目负责人:
魏兵(民政部职鉴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兼宣传联络和灾害信息员项目负责人) 电话/传真:(010)61595400/5449 QQ:541874760
宋艳琼(民政部职鉴中心在线和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兼远程网络考试项目负责人) 电话/传真:(010)61595400/5449 QQ:541874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