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1日,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关于举办民政行业第十一期(养老护理员、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认证班的预通知》(民职鉴办〔2011〕12号)指出,为积极推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养老护理员、灾害信息员队伍的建设,提高养老护理员、灾害信息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根据2011年民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决定于2011年近期举办“第十一期养老护理员、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认证班”。
【《关于举办养老护理员、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鉴定师资认证培训班的预通知》延伸阅读】
一、认证培训对象
1.拟申请养老护理员、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的民政院校和培训机构的教师:具有2年以上相关职业专业教学经验,讲师及其以上职称。
2.拟申请养老护理员、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的相关机构的符合资格人员: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的高级技能人员、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的机构人事部门负责人、业务部门负责人。
二、认证培训内容
1.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作计划和相关职业《培训教学大纲》;
2.各职业培训教学的重点、难点;
3.各职业“理论知识”“技能操作”主要内容及应用;
4.成人学习特点和现代培训方法培训;
5.教学方法分享和探讨;
6.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职业技能鉴定等。
三、认证培训教材
1.各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职业资格培训教程》;
2.相应职业的《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
3.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民政部培训中心编写的培训资料。
四、认证培训师资
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司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领导;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专家、教授;业务领域有丰富实际经验的业务领导。
五、认证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1年3月下旬
培训地点:北京:民政部培训中心
开班时间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3月18日中午12:00。
六、认证费用、资格证书
培训费(含教材资料证书等费用)1380元/人,食宿费按照培训班所在地标准执行,由单位按照会议差旅有关规定报销。
培训班结束时,将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对合格者颁发民政部职业技能培训师资资格证书,名单在部网站上公布。
参训人员请携带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3张(证书使用)。
【关于举办民政行业第十一期(养老护理员、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认证班的预通知 延伸阅读】
一、参加人员条件
(一)具有本职业高级技能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政策规定,掌握本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和岗位技术要求;
(三)熟悉了解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本职业(专业)理论知识,实际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够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秉公执法,不徇私情,热爱考评工作,胜任考评员工作。
二、推荐数量、人员要求
各省可在养老福利机构、教学培训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推荐养老护理员考评员人选3-5人。
各省已设立灾害信息职业技能鉴定站(含筹备成立的鉴定站)的省份原则上按鉴定人数50人推荐1名考评员的比例,选派足量的考评员参加资格认证。在推荐考评员时,请根据鉴定人员的数量,坚持择优选聘的原则,充分考虑人员的组成和地区分布。
三、认证时间地点
认证培训时间4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民政部培训中心,北京东燕郊开发区学院街25号)。
四、证书颁发
考核成绩合格者,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后,颁发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证卡和《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证书》。
五、报到时所携带材料
1.民政行业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人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彩色照片1寸4张(背后写上姓名和单位)。
4.请携带所考评职业《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教程》。
六、其它
1.报名人员由各省厅人事处汇总后传真至010-61595400/5449、010-61595451,电子表格发邮件至:mzbjdzx@163.com
2.收取认证培训费1380元/人。
在具体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15日。
民政部职鉴中心联系人:赵永、魏兵
联系电话:(010)61595400/5449、61595451。
传真:(010)61595449。
本通知在民政部“民政职业技能鉴定网”(http://sgy.mca.gov.cn)和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bcsa.edu.cn/)下载,不另发文。
附件:
1.【表格下载】民政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申请表(新版)
2.养老护理员、灾害信息员考评员资格认证培训班报名表
【近期文件】(点击下载)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报送2010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总结、2011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和推荐优秀鉴定个人的通知(民职鉴发〔2011〕1号)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一月份工作安排(民职鉴办〔2011〕1号)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总结》的通知(民职鉴办〔2011〕2号)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关于征求《2011年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点》的修改意见的通知(民职鉴办〔2011〕3号)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关于开通质量投诉咨询热线和腾讯通系统、变更网址和办公电话的函( 民职鉴办〔2011〕4号)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关于2010年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一考试信息分析统计的通报(民职鉴办〔2011〕5号)
关于启用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民政行业分库(2011年版)的请示(民职鉴办〔2010〕6号)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关于迎接国家人社部开展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管理评估相关工作的通知(民职鉴办〔2011〕7号)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二月份工作安排(民职鉴办〔2011〕8号)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关于银行账户问题的通知(民职鉴办〔2011〕9号)
关于做好2011年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和教程征订工作的通知(民职鉴办〔2011〕10号)
关于举办养老护理员、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鉴定师资认证培训班的预通知(民职鉴办〔2011〕11号)
关于举办民政行业第十一期(养老护理员、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认证班的预通知(民职鉴办〔201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