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43号)部署,按照民政部人事司《关于举办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第八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民人才字〔2018〕5号)要求,现将竞赛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名称
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第八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竞赛。
二、竞赛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
竞赛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中午12:00。集中审核时间为10月29日至30日,赛前发布报到通知公布审核通过参赛选手名单。
(二)竞赛时间及地点
1.报到时间:参赛选手、领队及观摩人员须于2018年11月14日报到;裁判员须于11月12日报到。
2.竞赛时间:2018年11月15日至18日。
3.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实施
全国竞赛由民政部人事司、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共同主办,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共同承办。组建全国竞赛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和竞赛评判委员会)负责此次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民政部人事司,负责竞赛的组织协调和竞赛指导工作,办公室下设赛务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赛务委员会设在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竞赛管理工作;技术委员会设在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竞赛的有关规则、命题、评判标准等技术工作。
各地要成立相应的竞赛工作机构,组织本地区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预赛选拔、推荐选手参加全国决赛等工作。
四、参赛人员
参赛人员包括参赛选手、裁判员、领队及观摩人员。
(一)参赛选手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组队参加全国竞赛,每个职业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限组1支参赛队。各参赛队成员通过省级竞赛等方式选拔,但不得由同一工作单位成员组成。每支参赛队选手不多于4名。
全国竞赛参赛选手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孤残儿童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及以上证书;
2.通过孤残儿童护理员四级(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鉴定考试且成绩合格(截至2018年8月31日)。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以参赛选手身份参加竞赛。
(二)竞赛裁判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赛队推荐2-3人参加竞赛裁判工作,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
2.熟悉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政策规定,掌握本职业《国家职业标准》;
3.具有丰富的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理论知识、实际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
4.裁判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累计从事孤残儿童护理员服务领域工作10年以上;
(2)具有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考评员资格;
(3)具有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培训师资格;
(4)具有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如放弃推荐裁判员人选,需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人事部门书面确认。
裁判员参加考试通过之后方能参加执裁评分工作。
(三)竞赛领队
竞赛代表队领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人事处推荐,各省推荐1名人员,具体要求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人事处,社会事务处等业务处室领导或具体业务工作负责人;或熟悉孤残儿童护理员领域理论研究和实务专家。
(四)竞赛观摩人员
竞赛代表队观摩人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人事处审核推荐,具体要求为:从事孤残儿童护理员及相关领域理论研究和实务人员。
五、竞赛报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人事处要认真组织参赛选手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并于10月26日中午12:00前将《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决赛裁判员和选手名单汇总表》(附件1)和《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决赛领队和观摩人员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扫描件)报送至mzzyjnjs@163.com。纸质盖章版(作为审核依据)传真报送至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010-61591732/61595400/61595451)。选手和裁判的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民政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流程》。
六、报到提交材料
参赛选手、裁判员、领队、观摩人员报到时须提交材料,具体如下:
(一)裁判员报到须提交材料
1.本人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民政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裁判员资格申请表(须网上打印一式两份,相应位置加盖公章);
3.工作年限证明(一式两份)。
(二)选手报到须提交材料
1.网上打印的竞赛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工作年限证明(一式两份)。
(三)领队报到须提交材料
1.技能竞赛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报告一份,附上相关的佐证材料,包括音视频材料、照片等;
2.《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决赛裁判员和选手名单汇总表》和《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决赛领队和观摩人员汇总表》原件(加盖省级民政厅(局)或人事处章)一份。
七、联系方式
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联系人:刘奕、张珩
电话:(010)65548838、65548839,传真:(010)65548841
电子邮箱:297548980@qq.com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人:孙钰林、张超曼
电话(传真):(010)61597326、61595451
电子邮箱:mzzyjnjs@163.com
民政部鉴定网站:http://jnjd.mca.gov.cn/
竞赛网站:http://jnjd.mca.gov.cn/article/zyjnjs/
附件:1.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决赛领队和选手名单汇总表
2.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决赛推荐裁判员名单汇总表
3.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决赛观摩人员汇总表
4.职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证明
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