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实习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文件规定,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校外实践实习的意外事故,按学院要求,拟为实习学生购买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保对象及范围
1.投保对象:我校在外实习的全日制学生。
2.实习范围: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时间开展的校外各项实习、实训活动,不包括学生勤工俭学以及毕业生就业见习等活动。
二、保险内容
1.保险险种:学生实习责任保险。
2.保险期限:根据各二级学院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自签订之日起至实习结束。
三、办理方式
1.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协调保险公司,在学生外出实践实习前统一落实办理。
2.二级学院完成学生投保工作后,按照财务报销程序填写保险费报销单,并由二级学院部门领导签字。
3.二级学院将报销单提交学生处资助中心登记,走相应的报销程序,由财务处办理后续手续。
4.二级学院同时按要求填写《 全日制实习学生清单》加盖公章后,将电子版与纸质版报送学生处大学生资助中心。
5. 保险公司确认后,学生实习险保险单直接寄送至各二级学院。
学生处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