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在鄂学生发放疫情防控专项补助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精神,学院党委决定给予现居湖北疫区的学生发放疫情防控专项补助,确保在鄂封城期学生能够顺利度过难关,共同抗击疫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现所处于湖北地区的全体在籍学生(含励志班)。
二、资助标准:1000元/人。
三、资助流程
1.请各学院在前期掌握学生动向基础上,进一步摸排现居湖北的学生信息,做好统计汇总工作,于2月22日12:00前反馈至学生处资助中心。联系人:郑梦鸽
2.《汇总表》(附件1)报至学生处。我部门报学院党委后,会同财务部门第一时间发放至学生银行卡。
四、工作要求
1.二级学院全面掌控现居湖北的学生信息,要全面、细致了解学生在疫情期间的身体、生活情况和思想状况,做到不漏一人。
2.二级学院要积极关注受到疫情影响的学生,在全面落实好学校各项补助的基础上,应从情感关怀、心理疏导、防疫指导、学业帮扶等方面给予学生关爱,多渠道解决学生学习生活困难,减轻疫情影响。
附件1.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在鄂学生疫情防控专项补助汇总表
学生处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