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文件规定,2019年开始不再要求学生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贫困证明材料进行核实盖章。为确保资金精准落实到贫困学生个体,考虑工作实际需要,需要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们在暑假期间可准备如下材料。
1.新生群体:由学生处向新生寄送《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申请表》(随录取通知书寄发,以下称“申请表”),学生填写“申请表”,按照说明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到校后申报。
2.在校生群体:每学年开始前,由辅导员向在校生发送“申请表”。学生填写“申请表”,按照说明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到校后申报。
***申请表困难等级填报及佐证材料说明***
1. 申请“特别困难”等级学生类别及材料准备:除“申请表”外,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须出具当地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凭证(证件),并提供复印件;孤儿学生须提供福利证及孤儿证明及复印件;烈士子女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复印件和户口所在地区、县民政局出具的烈士子女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优抚子女必须提供军人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及所属部队政治机关提供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必须提供户口本及残疾证明及复印件;领取生活困难补助金对象及其子女、低收入家庭及低收入农户学生必须提供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2.申请“特殊困难”等级的学生类别及材料准备:除“申请表”外,因家庭所在地区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如地震、泥石流、洪灾等)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能够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一级以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受灾证明的学生;因家庭直系亲属或本人患有重大、长期疾病或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医疗费用负担较重导致家庭困难的,能够提供户口本、家庭收入说明及银行流水、医院诊断证明或病历证明的学生;单亲且监护人无固定收入或收入较少,能够提供户口本、单亲相关证明、家庭收入说明及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明复印件的学生;家庭持有市、县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能够提供户口本等相关证明复印件的学生;父母一方因下岗、失业、年迈等原因导致收入微薄,能够提供户口本、养老金存折、失业登记证或领取失业金的银行卡流水等相关证明复印件的学生;因多子女(两名及以上)上学或多供养人员家庭,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能够提供户口本、家庭收入说明及银行流水复印件的学生。
3.申请“一般困难”等级的学生类别及材料准备:无法提供能够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相关材料的学生,除“申请表”外,提交家庭收入说明及个人诚信承诺,可认定为“一般困难”。
三个困难等级应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填写,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困难等级。困难情况与困难等级的准确填报,关系到学生个人诚信道德,也关系着学生在校享受各类资助项目的精准性,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请各位同学准确填报,学校也将采取各种索证方式证实申报情况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