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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生源地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1   点击量:   来源:

二级学院:

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程序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1.首贷申请

学生须注册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按系统要求提示上传申贷材料。持《申请表》、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到生源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2.续贷申请

学生再次申请贷款时,需先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申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续贷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生源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即可。所需材料为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如需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完结之后,银行将受理证明反馈给学生本人。

3.回执受理

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由学生处大学生资助中心集中录入。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请各二级学院通知2024-2025学年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于9月30日前反馈《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回执校验码),请填写表单:

(二)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在非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各地农商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请学生本人按照机构相关要求进行申请。如需高校盖章回执,请二级学院收集回执单,于9月10日前往综合楼107办公室大学生资助中心办理。为方便资助中心及时查找学生贷款到账信息,请学生填写表单:

部分银行需要学院账号信息,经与财务处沟通,采用交通银行基本存储账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开户名: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

行 号:301100000970

账 号:110061274018800045176

二、校园地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程序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核均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线上进行。

1.首贷申请流程:登录中国银行APP、选择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选择就读高校并填写贷款申请信息、上传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资料、签署征信授权完成申请、审核通过后完成贷款签约(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名下须有中国银行借记卡)。

2.续贷学生在中国银行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系统申请续贷即可。

三、其他要求

1.本学年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同一学年只能选择一种贷款项目。

2.因贷款学生数量众多,录入回执需要时间周期,如学生未按规定时间反馈回执,系统视借款学生撤销当年助学贷款申请,往年此种情况多有发生,请同学们按时反馈助学贷款信息。

                                                                                                学生处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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