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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业余党课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12-11-16   点击量:

学生业余党课考核办法

一、成绩构成

本次党课成绩由三个方面组成。其中:考勤成绩20%,平时成绩20%,理论考试成绩60%

二、考勤要求

考勤成绩满分为20分,无故缺勤一次扣10分,请假一次扣5分。

三、平时成绩

平时成绩满分为20分。本次党课学习将给每名学生印发一本学习手册并于理论考试前回收,要求学生按照以下要求做好记录并给出平时成绩。手册最终放入每个学生的党员发展档案中。

(一)随堂笔记记录情况:不少于2000字,5

(二)撰写不少于两份的思想汇报:每份不少于800字,5

(三)撰写至少一份与学风建设、个人成长、专业教育、志愿服务等有关的实践报告:每份不少于1000字,5

(四)个人学习总结:含学习体会、主要收获、个人不足、努力目标等四方面内容,不少于1000字,5

四、理论考试成绩

理论考试成绩满分为60分,其中卷面满分为100分,根据学生实际得分情况乘以60%计算。如在考试中出现作弊行为,将除取消本年度发展资格外,还将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五、其它要求

(一)如考勤成绩和平时成绩任意一项为零分,则不具备考试资格。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班级、系部和学院审核同意后,可参加下次业余党课学习。

(二)如理论考试的卷面成绩低于70分(不含)的,则需必须参加下一次的理论考试。

(三)对考勤成绩和平时成绩均不是零分,理论考试卷面成绩高于70分(含),将三项成绩折合成百分制,80分(含)以上的为通过,颁发结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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