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大兴校区学生体检项目
采购人: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院
采购价格:以竞价结果为准(价低者中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能够提供优质可靠的体检服务项目和良好的体检服务;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体检机构资质
1.机构条件:
(1)体检服务机构提供的项目在公司营业执照经营和服务范围内;
(2)体检服务机构所提供的服务项目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认定、许可的项目;
(3)符合《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要求;
(4)体检服务机构无不良记录;
(5)体检服务机构有服务各大高校学生体检经验;
具备独立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人员和条件;
能对学生健康体检状况进行个体和群体评价、分析、反馈,并提出健康指导建议。
2.人员要求:
(1)体检岗位设置合理,规章制度完善,岗位职责明确。
(2)有足够的与学生健康体检项目相适应的管理、技术、质量控制和统计人员;按体检项目确定从事健康体检的人员数量,每个体检项目不得少于1人,检验人员不得少于2人。
(3)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当熟悉本专业业务,技术人员的专业与学生健康体检项目相符合,具有与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和常见病防治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4)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检查及实验室检验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各专业体检医师至少有1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健康体检各类人员均应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统一体检标准。
(6)健康体检机构应当指定医师审核签署健康体检报告单。负责审核健康体检报告单的医师应当具有内科或外科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接受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并考核合格。不具备培训考核条件的地区,培训考核办法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7)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凭据不能作为证明材料。
(8)投标单位须承诺在近三年中无医疗体检事故声明,并承诺在学生体检过程中处置应急医疗事件,因乙方未及时处理,造成一切后果有乙方承担。
(9)本次招标一招三年,在每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过评审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体检合同,原则上不超三年。
三、投标文件
(一)报价函;
(二)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本人参加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项目服务人员配备情况一览表及证书;
(四)服务技术方案、工作流程;
(五)近二年有过高校服务业绩的优先。
(六)体检服务机构具备离学院距离近,方便上门补检。
四、体检要求
(一)体检机构进入学院对应届新生健康体检,。
(二)体检费用,以实际体检人数支付。
五、基本情况介绍
新生体检约1300人(以实际报到人数为准),体检项目(见附件)。
六、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 月11日,
2.地点:学院官网
3.方式:学院官网下载
4.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8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综合楼311室
八、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8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综合楼311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次比选公告在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
地址: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
联系人:赵老师 苏老师
联系方式:010-80206922/6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