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对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提出要求:开展婚前辅导,帮助当事人做好进入婚姻状态的准备,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为探索开展婚前辅导,开发婚前辅导课程,以及深化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探索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的有效方法和措施,民政职业大学将于6月份在北京举办“2025年全国婚姻辅导从业人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6月9日下午报到,10日-12日培训,13日上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民政职业大学(大兴校区)培训楼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院
三、培训对象及人数
全国各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妇联、工会、团委、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相关人员,婚姻家庭咨询机构从业者,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等,共80人。
四、培训内容
婚前教育辅导(正确婚姻家庭观、婚前心理评估与心理辅导、结婚心理调适、爱的能力学习);婚姻关系辅导(婚姻质量评估、婚姻冲突调适、情感危机处理,婚恋心理学专业基础知识);家庭关系辅导(家庭文化建设、家庭冲突调适、亲子关系指导);离婚调适辅导(婚姻危机原因分析、应对离婚心理调适、子女关系处理、再婚评估、法律咨询);成功案例分享与经验交流座谈。
五、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4月1日8:00- 6月5日16:00
报名方式:使用浏览器搜索登录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网站(网址:http://ycpx.bcsa.edu.cn/),平台顶部导航栏点击“地面培训”,根据培训班名称与报名时间进行报名并支付培训费。
为方便培训信息的沟通传达,请参训学员及时加入培训班微信群(缴费后请在顶部导航栏点击“学习中心”,进入页面后点击左侧导航栏“报名通知”查看入群二维码)。
报名结束后,请汇总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1),发送到邮箱:202301011@bcsa.edu.cn,民政职业大学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通过电话联系确认报名。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1580元/人(含资料费、专家费、证书费、场地费等)。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食宿费及往返交通费自理。
食宿费在学员报到时由民政职业大学现场收取,学员可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支付,并可在培训班结束后自行线上开具培训费电子发票。
七、其他事项
1.学员参训期间须认真遵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13〕8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安全保密、廉洁自律等各项纪律规定。
2.培训结束后,将为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3.本期培训不提供接送站,请参考《乘车路线图示》(附件2)自行前往培训地点。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余老师 010-80206854 18310323635
培训中心前台:010-53912020 010-53912121
附件:1.2025年全国婚姻辅导从业人员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2.乘车路线图示
民政职业大学
2025年 4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