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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我院在校生第一次职业技能鉴定考试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15   点击量:   来源:

各教学单位:

为促进我院在校生更好地学习掌握所学职业技能,为企业和社会培养高技能实用型人才,学院计划组织在校生参加2017年第一次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现将鉴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和等级

(一)鉴定职业。假肢师、矫形器师、殡仪服务员、遗体防腐师、遗体整容师、遗体火化师、墓地管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养老护理员共9个职业。

(二)鉴定等级。四级(中级)。

二、鉴定的对象和范围

我院三年级在校生申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上一年度考核单项成绩不合格者可申报补考(只能补考一次)。

三、鉴定的依据和内容

(一)鉴定依据。相应的《国家职业标准》和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等编写的各职业《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和《国家职业鉴定指导》。

(二)鉴定内容。各职业四级(中级)鉴定内容主要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两个部分。

四、鉴定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在民政部“民政职业技能鉴定网”(http://jnjd.mca.gov.cn之“网络报名系统”)网上如实填写《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有关个人信息(报名单位选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不得漏填(如上传照片等。上传照片必须为标准1吋照片),提交成功后,由鉴定站进行网上初审,审核合格者,提交《申报表》(须从鉴定网上打印,一式二份)并附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各教学单位将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统计情况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给教务处。

五、统一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4月中下旬

技能操作考核时间:4月中下旬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鉴定其他相关问题

(一)鉴定报名资料报送时间

3月16日-4月10日网上报名。各教学单位在3月31日前,先将加盖系公章的民政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报教务处,其他表4月15日前报教务处。

(二)联系人

教务处联系人:李光敏 曹艳

联系电话:52649706 61591731

办公地点:康复楼三楼 教务处

附件:民政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7年3月15日

  • 附件【附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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