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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民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民职鉴发〔2011〕9号)要求,“五一”小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结束之后,截止5月4日上午10时,共有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六所高职院校参赛。河南省民政学校、江西省民政学校、福建省民政学校三所中职院校参赛。
除假肢师、矫形器师以外的其他11个职业的学生组均有两个以上单位参加,参赛单位最多的是养老护理员大赛,目前报名的9所院校中有7所都参加了该职业的竞赛。
根据工作计划,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将与全国民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一并举办,请各校踊跃报名,积极展示各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特别是广大教师要带头参加大赛。报名工作还在继续之中。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标准和竞赛管理部副主任、竞赛办公室孙钰林供稿)
【相关链接】
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民职鉴发〔2011〕9号)
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企业冠名办法(试行)》的通知(民职鉴办〔2011〕16号)
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规则》的通知(民职赛组发〔2011〕1号)
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殡葬类六个职业竞赛技术纲要》的通知(民职赛组发〔2011〕2号)
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手语翻译员职业竞赛技术纲要》的通知(民职赛组发〔2011〕3号)
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假肢师、矫形器师职业竞赛技术纲要》的通知(民职赛组发〔2011〕4号)
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灾害信息员职业竞赛技术纲要》的通知(民职赛组发〔2011〕5号)
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礼仪主持人职业竞赛技术纲要》的通知(民职赛组发〔2011〕6号)
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教材参考书目》的通知(民职赛组发〔2011〕7号)
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报名办法》的通知(民职赛组发〔2011〕8号)
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全国职业院校民政职业技能大赛裁判员甄选办法》的通知(民职赛组发〔2011〕9号)
竞赛专网:http://jnjd.mca.gov.cn/
http://jnjd.mca.gov.cn/article/zyjn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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