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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2011年第47期: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发布《关于加强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16   点击量:

2011年3月15日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常务副主任王杰秀签发了《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加强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民职鉴发〔2011〕3号)。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推进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地开展,充分发挥鉴定工作信息对人才队伍建设、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确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信息,提高鉴定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和民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政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就加强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知》指出,充分认识职业鉴定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工作是民政职业鉴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职业鉴定工作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各鉴定站对此要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为促进职业鉴定工作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知》指出,准确把握职业鉴定信息宣传工作的基本原则。职业鉴定宣传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真实准确、客观公正、贴近实际、指导工作的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社会、服务民政事业发展、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宣传工作水平。 《通知》指出,及时全面地宣传职业鉴定工作的基本情况。各鉴定站要在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指导下,积极地开展鉴定信息宣传工作,按时做好年度工作计划、鉴定公告、鉴定总结、专项培训和鉴定等各项工作,及时上报指导中心审核、发布。各鉴定站有关培训和鉴定信息、鉴定站地址和人员变更亦应在第一时间报告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通知》指出,全面系统地反映职业鉴定工作动态。各鉴定站应本着及时准确、公正有效的原则,适时向社会发布关于职业技能鉴定的各项信息公告,加强咨询和质量管理投诉服务,公布咨询和投诉电话(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咨询和投诉电话为010-61595449),便利公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工作和服务质量。 《通知》指出,完善拓展职业鉴定信息宣传工作渠道。各鉴定站要积极协助配合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充分发挥民政部“民政职业技能鉴定网”(http:// jnjd.mca.gov.cn)的作用,办好“工作动态”“培训动态”“鉴定动态”“竞赛动态”“信息公告”“证书信息”“信息参考”“民鉴工作半月动态”等信息服务栏目,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供全面而系统的信息源。 《通知》指出,积极创新职业鉴定信息宣传工作机制。各鉴定站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拓展新的信息宣传渠道。要把宣传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安排,与鉴定站的发展规划、工作成就紧密结合起来。要加强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宣传工作水平。各鉴定站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宣传员制度(详见附表全国民政行业职业鉴定信息宣传员登记表),随时报送有关信息。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建立定期信息通报制度,对宣传信息工作突出的鉴定站和信息宣传员予以表彰。 《通知》指出,安全有序开展职业鉴定信息宣传工作。各鉴定站在大力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确保考试鉴定工作安全、有序、顺利地进行。 【点击查看附件】: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加强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民职鉴发〔2011〕3号) 【表格下载】全国民政行业职业鉴定信息宣传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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