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校内助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现就2019—2020学年度校内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依据
申请校内助学金的范围为具备我院正式学籍的经由学生资助中心认定的2019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评审,根据家庭经济状况、高考成绩、入校后各方面表现综合评定,切实将校内助学金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大一学生身上。
二、评选比例
校内助学金一等名额为当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1%;校内助学金二等名额为当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2%;校内助学金三等名额为当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3%。根据各二级学院贫困生情况,分配名额如下:
二级学院名称 |
困难生总数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老年福祉学院 |
216 |
2 |
4 |
6 |
婚礼文化与传媒艺术学院 |
166 |
2 |
3 |
5 |
社会工作学院 |
193 |
2 |
4 |
6 |
儿童教育与发展学院 |
221 |
2 |
4 |
7 |
生命文化学院 |
161 |
2 |
3 |
5 |
康复工程学院 |
184 |
2 |
4 |
6 |
总计 |
1141 |
12 |
22 |
35 |
三、奖励金额
一等:3000元/人
二等:2000元/人
三等:1000元/人
四、需提交的评选材料
1.校内助学金综合审批表(附件1)
2.校内助学金汇总表(附件2)
五、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于10月25日前将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报至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联系人:郑梦鸽 联系电话:61595417
学生处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