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本页二维码

校园文化
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园文化 -> 助学服务 -> 正文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1   点击量:   来源: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评优工作

的通知

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表彰优秀、树立典范,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良好校风学风。根据《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试行)》要求,现就我院2019—2020学年度校内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三好学生

(一)评审依据

申请三好学生的范围为具备我院正式学籍的2018级及2019级学生含大龄项目全日制学生评审依据请参照《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试行)》,其中建议校级三好学生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80小时,院级三好学生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60小时

(二)评选比例和条件

校级三好学生(即为学校一等奖学金)大二、大三年级学生总数的5%,共计评选150人。

院级三好学生(即为学校二等奖学金大二、大三年级学生总数的10%,共计评选300人。

注:校级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为4%—5%、院级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为7%—10%,浮动比例按照当年中央配比资金金额确定。

(三)名额分配

二级学院名称

校级三好学生(5%)

院级三好学生10%

2018

2019

2018

2019

老年福祉学院

23

20

46

39

婚礼文化与传媒艺术学院

8

11

16

22

社会工作学院

15

15

31

30

儿童教育与发展学院

11

10

22

21

生命文化学院

8

8

15

15

康复工程学院

13

8

26

17

合计

78

72

156

144

150

300

(四)奖励金额

校级三好学生3000元/人/年

院级三好学生:1500元/人/年

(五)需提交的评选材料

1.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评选工作评审小组成员名单(附件1)

2.三好学生申请2019-2020学年度成绩单教务系统打印院系盖章

3.三好学生综合审批表附件2

、其他单项奖励

(一)评选比例和人数

1.优秀学生干部大二大三总数的3%,评选人数为91人。

2.优秀班集体二级学院大二大三班级总数的10%评选班集体个数为9个

3.学习进步奖大二大三学生总数的5%评选人数为153人

(二)评审依据

申请优秀学生干部、学习进步奖和优秀班集体的个人和班级均为具备我院正式学籍的2018级及2019级个人和班级。具体请参照《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奖励办法(试行)》要求进行评选其中建议优秀学生干部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100小时,优秀班集体班级学生志愿服务时长平均不低于40小时

(三)名额分配

1.优秀学生干部、学生进步奖、优秀班集体分配名额

二级学院

优秀学生干部

学习进步奖

优秀班集体

老年福祉学院

17

43

3

婚礼文化与传媒艺术学院

8

19

1

社会工作学院

12

31

2

儿童教育与发展学院

9

22

1

生命文化学院

6

16

1

康复工程学院

9

22

1

校团委

30

0

0

总计

91

153

9

(四)需提交的评选材料

1.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附件3、优秀班集体审批表(附件4)、学习进步奖审批表(见附件5);

2.个人先进事迹(600字以上)、集体先进事迹(1000字以上

三、时间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25日12:00前将汇总表(电子版附件6)及各类评优材料一并报至学生资助中心。

特别说明

1、若被评选的学生享受大龄项目资助,请在相应的表格里备注说明;

2、校内各项评优评选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3、无正当理由欠缴学费的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不得参与此次评优工作。

人:郑梦鸽   联系电话:010-61595417

 

附件1:三好学生班级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三好学生综合审批表

  附件3: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附件4:优秀班集体审批表

  附件5:学习进步奖审批表

  附件6:校内各类评优汇总表

 

 

                                学生处

                                2020830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院

邮编:102600

版权所有:民政职业大学   京ICP备1501939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48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