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评优工作
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表彰优秀、树立典范,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良好校风学风。根据《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试行)》要求,现就我院2019—2020学年度校内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三好学生
(一)评审依据
申请三好学生的范围为具备我院正式学籍的2018级及2019级学生(含大龄项目全日制学生)。评审依据请参照《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试行)》,其中建议校级三好学生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80小时,院级三好学生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60小时。
(二)评选比例和条件
校级三好学生(即为学校一等奖学金):大二、大三年级学生总数的5%,共计评选150人。
院级三好学生(即为学校二等奖学金):大二、大三年级学生总数的10%,共计评选300人。
注:校级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为4%—5%、院级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为7%—10%,浮动比例按照当年中央配比资金金额确定。
(三)名额分配
二级学院名称 |
校级三好学生(5%) |
院级三好学生(10%) |
2018 |
2019 |
2018 |
2019 |
老年福祉学院 |
23 |
20 |
46 |
39 |
婚礼文化与传媒艺术学院 |
8 |
11 |
16 |
22 |
社会工作学院 |
15 |
15 |
31 |
30 |
儿童教育与发展学院 |
11 |
10 |
22 |
21 |
生命文化学院 |
8 |
8 |
15 |
15 |
康复工程学院 |
13 |
8 |
26 |
17 |
合计 |
78 |
72 |
156 |
144 |
150 |
300 |
(四)奖励金额
校级三好学生:3000元/人/年
院级三好学生:1500元/人/年
(五)需提交的评选材料
1.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评选工作评审小组成员名单(附件1)
2.三好学生申请2019-2020学年度成绩单(教务系统打印院系盖章)
3.三好学生综合审批表(附件2)
二、其他单项奖励
(一)评选比例和人数
1.优秀学生干部:大二大三总数的3%,评选人数为91人。
2.优秀班集体:各二级学院大二大三班级总数的10%,评选班集体个数为9个。
3.学习进步奖:大二大三学生总数的5%,评选人数为153人。
(二)评审依据
申请优秀学生干部、学习进步奖和优秀班集体的个人和班级均为具备我院正式学籍的2018级及2019级个人和班级。具体请参照《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奖励办法(试行)》要求进行评选,其中建议优秀学生干部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100小时,优秀班集体班级学生志愿服务时长平均不低于40小时。
(三)名额分配
1.优秀学生干部、学生进步奖、优秀班集体分配名额
二级学院 |
优秀学生干部 |
学习进步奖 |
优秀班集体 |
老年福祉学院 |
17 |
43 |
3 |
婚礼文化与传媒艺术学院 |
8 |
19 |
1 |
社会工作学院 |
12 |
31 |
2 |
儿童教育与发展学院 |
9 |
22 |
1 |
生命文化学院 |
6 |
16 |
1 |
康复工程学院 |
9 |
22 |
1 |
校团委 |
30 |
0 |
0 |
总计 |
91 |
153 |
9 |
(四)需提交的评选材料
1.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附件3)、优秀班集体审批表(附件4)、学习进步奖审批表(见附件5);
2.个人先进事迹(600字以上)、集体先进事迹(1000字以上)。
三、时间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25日12:00前将汇总表(电子版附件6)及各类评优材料一并报至学生资助中心。
特别说明
1、若被评选的学生享受大龄项目资助,请在相应的表格里备注说明;
2、校内各项评优评选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3、无正当理由欠缴学费的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不得参与此次评优工作。
联 系 人:郑梦鸽 联系电话:010-61595417
附件1:三好学生班级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三好学生综合审批表
附件3: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附件4:优秀班集体审批表
附件5:学习进步奖审批表
附件6:校内各类评优汇总表
学生处
2020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