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
根据北京市高校学生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政策的要求,2020年度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申请和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工作正式开展,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资助标准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标准,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凡是在2014年7月1日之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退役复学的学生,均按照新标准进行学费补偿。
(二)资助对象
1.2020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在校生;
2.2020年入学的退役复学学生;
3.补报符合资助条件的往年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在校生和退役复学学生(未申请国家资助,或少学年学费资助的学生);
4.以上三类资助对象包括从学校走兵和从生源地走兵。
二、报送材料内容
(一)参军入伍学生学费补偿申请所需材料
1.应征入伍学生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2.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高校学生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1份(表第2页需加盖征集地,区县武装部印章);
(二)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所需材料
1.退役证书复印件1份;
2.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3.教务处开具的复学通知书复印件1份;
4.中国银行卡正面复印件1份;
5.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1份,(此表只有1页,需加盖区县武装部印章)。
(三)补报符合资助条件的往年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在校生和退役复学学生所需材料
1.1在校生
按照“二、报送材料内容中‘参军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和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要求报送即可。
1.2已毕业学生
1.退役证书复印件1份;
2.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中国银行卡正面复印件1份;
6.按照入伍或复学不同类别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高校学生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或《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一份(需加盖区县武装部印章)。
三、注意事项
1.报送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自行将申请材料报送至二级学院,2020年11月6日前,二级学院统一汇总至学生处资助中心。
2.2019年、2020年通过学校走兵,已将材料交至学生处武装部的入伍学生、或其他已将材料交至学生处资助中心的应征入伍或复学学生,可不用重复交材料。
学生处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