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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0   点击量:   来源:

 

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国家

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京教助〔2020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规定,现就我院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评审依据

根据《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相关要求补充通知》新增参评要求:“参评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成绩排名均应位于前40% (含40%),没有进入前40%,但达到前50% (含50%)的学生,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方可申请。对于学习成绩/综合成绩排名在40%-50% (含50%)之间的,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应通过学校审查并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审查通过证明”。按照《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范围为具备我院正式学籍的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2018级及2019级学生。申请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名额分配

今年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共213名,根据学生处资助中心注册备案的二级学院贫困生总数,按照15.4%比例分配如下:

二级学院名称

困难生总数

励志奖学金名额

老年福祉学院

261

40

婚礼文化与传媒艺术学院

250

38

社会工作学院

254

39

儿童教育与发展学院

195

30

生命文化学院

212

33

康复工程学院

212

33

总计

1384

213

(三)奖励金额

励志奖学金5000/人/年,一次性发放。

(四)需提交的评选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系统填报导出打印,见附件1“填写说明”

2.申请人学年度各学科成绩单一份(附件2、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一份。

3.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名单附件3

相关要求

1.材料上报截止时间:1116日前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申请人各科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

2.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二级学院于11月22日前登录“北京市属高校学生资助系统”(系统由于升级,11月19号开放),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及相关信息填报。

 

联系人:郑梦鸽   联系电话:010-80206939

 

附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

2.申请人学年度各学科成绩单

3. 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名单

 

学生处

         20201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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