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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0   点击量:   来源:

各二级学院:

为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保障和落实退役士兵学生资助政策和服务保障工作。现就我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一)评审依据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37号),结合《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切实发挥国家助学金“保基本、兜底线”的功能。

(二)名额分配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范围为我院正式学籍并由学生处认定的三个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类学生应纳入国家一等助学金覆盖范围内。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类学生应纳入国家二等助学金覆盖范围内。(留级学生在留级的当学年度,休、停学学生在休、停学期间均不能享受国家助学金。返校后经困难生认定,可继续享受国家助学金,但累计发放学年不能突破学制。)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37号),今年教育部分配我院国家助学金名额共1005名,按照学生处大学生资助中心注册备案的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按照72%比例分配如下:

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

二级学院名称

困难生总数

国家助学金名额

一等助学金

二等助学金

老年福祉学院

264

190



婚礼文化与传媒艺术学院

293

211



社会工作学院

260

188



儿童教育与发展学院

181

131



生命文化学院

197

142



康复工程学院

198

143



总计

1393

1005




(三)奖励金额

国家助学金分为两个等次,一等每人每月450元,二等每人每月28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四)需提交的评选材料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2.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附件2)

请各学院于10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系统填报截止时间待定。

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一)评审依据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切实保障和落实退役士兵学生资助政策和服务保障工作。

(二)发放对象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分学期申报,本次可申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在校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1.从军校退学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高职分类招考)考入我校的持有退役证的学生;

2.持有退役证的退役复学和退役入学学生;

3.高校退学学生或毕业生去当兵,退役后重新考入其它本专科学校,有退役证的学生。

注:

1.申报对象为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已经退役、实际在校的退役复学的退役士兵,并不单指在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复学的退役士兵。

2.所有发放对象必须持有退役士兵通知书或退役证。

3.留级退役士兵在留级当年依然可以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但累计发放学年不得突破3年学制。

(三)发放标准

自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统一按照3300元/人/年(即1650元/人/学期)执行,不再采取分档资助形式。

按照不重复资助原则,学生不同时享受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和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四)需提交的评选材料

1.退役通知书或退役证复印件;

2.退役士兵退役复学情况汇总表(附件3);

请各学院核查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实际在校的退役士兵情况,仔细核对人员信息和学生受助信息,并于10月20日前向学生处大学生资助中心发至所有材料。 

                                                   学生处

2022年7月8日

           


           附件1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样表)

本人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 族


政治面貌


入学时间


学 号


所在年级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大学 学院(系) 专业 班

家庭经济情况

家庭人口总数


家庭月总收入


人均月收入


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家庭成员情况

姓 名

年龄

与本人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院系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院

邮编:10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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