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为修订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更好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广泛征求学生意见,特召开修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学生座谈会,要求如下: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涉及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学生关注度较高,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安排;
2.各学院需派三名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班级评议小组的代表参加,至少两名辅导员老师参加。
3.座谈会定于6月7日(周三)上午9:30在教学楼417会议室召开,
4.请各学院通知参会学生代表提前做好发言准备:
①认真阅读《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见附件);
②提出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改的建议;
③提出对《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量化测评指标体系》上的各项分值或权重的调整意见(见附件);
④每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或困难。
学生处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