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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查和补充认定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 中央下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5   点击量:   来源:

二级学院: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近日陆续更新未通过学校采集认定的重点保障学生群体名单,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管理的政策要求,现决定参考中央下发重点保障学生名单,进行查缺补漏,确保落实国家助学金“应助尽助” 政策,惠及所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核查和补充认定中央下发重点保障学生工作

截止10月25日,根据中央最新下发重点保障人群信息,我院新增46名未经校内困难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附件1)。请二级学院辅导员老师核实名单内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并统计其是否申请困难生意愿(附件1),有符合条件的,及时认定其困难生身份,并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表(附件2);有自愿放弃困难生认定资格的学生,需本人手写放弃认定资格说明。

二、第二批国家助学金统计工作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6号),结合《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以上工作所涉及有意愿且符合补充认定条件的重点保障人群应尽快纳入我校困难生库,并享受国家一等助学金。因学生处需尽快向全国资助系统反馈以上数据和信息,请二级学院抓紧时间进行认定困难生以及统计相应表格(附件3)等工作。

三、材料反馈时间

1.表格填报截止时间:10月29日

2.认定纸质材料反馈时间:11月5日

附件1:中央最新下发重点保障人群信息(更新至2023年10月25日)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数据导入表

附件3: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第二批)

                                            学生处

                                          2023年10月24日

  • 附件【附件1-3.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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