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3日,由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承担的孤残儿童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修订初审会在民政职业大学召开。民政职业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刘玉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标准处副处长张韶华、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儿童福利处三级调研员张蕾出席会议。孤残儿童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修订工作的编写专家、初审会的全体评审专家等参加会议。会议由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刘利君主持。
会议指出,儿童福利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民政、乃至我们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孤残儿童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的修订,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儿童福利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反映了标准工作要适应新时代儿童福利工作的新发展新要求。修订孤残儿童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正是要用标准这一指导性制度安排,不断规范孤残儿童护理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不断提升孤残儿童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关心关爱等方面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会议期间,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标准处副处长张韶华围绕国家职业标准编制规程,对初审会的评审工作做了专题辅导,并提出了具体要求。标准编写组就标准编制思路、等级设置、存在问题等情况作了汇报。评审专家组就职业标准进行质疑,并逐条审定职业标准内容。最后,评审专家组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初审。
初审稿的通过,为有序、如期按照标准编制规程的要求推进后续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提供了充分的保障。(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