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章程的公告
各部门、各单位、全体师生:《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章程修正案》经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学院党委审定,报民政部审议通过后,2022年11月11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京教函〔2022〕548号)对学院章程修正案予以核准。现将新修订的《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章程》予以发布,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全体师生:《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章程修正案》经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学院党委审定,报民政部审议通过后,2022年11月11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京教函〔2022〕548号)对学院章程修正案予以核准。现将新修订的《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章程》予以发布,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建设,保障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与《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科研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术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学术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章产生和行使职权,统筹负责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事项。第三条 学术委员...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自评报告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推动高等职业院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办学机制和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颁布的《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国教督办〔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