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职业大学2026-2029年度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遴选公告
为保证学校采购工作顺利完成,现遴选民政职业大学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机构。要求代理机构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规范有序、高效快捷、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采购,为保障学校工作正常运行及行政管理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一、项目名称:民政职业大学2026-2029年度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二、遴选内容:
2026—2029年度民政职业大学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为顺利完成代理工作,采购代理机构应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工作流程和项目情况,在学校委托范围内办理招标采购事宜,并遵守有关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与条例等规定,按照学校《民政职业大学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实施细则》等相关管理办法,参加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并能按学校要求对相应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协助学校完成学校提出的其他相关服务等。
代理机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前期咨询,招标备案,代拟并发布采购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组织采购需求论证、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并发售采购文件,组织评审,组织潜在响应人踏勘现场、答疑、草拟答疑纪要,协助或受托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开标、评标,审核复核投标文件、发布成交公告,发出成交通知书,处理质疑或投诉事项,根据学校需要组织项目履约验收,进行项目采购全过程资料(纸制及电子版)整理、汇编、移交、保存,为学校提供专业的政府采购咨询和指导服务等,以及需要配合的与采购活动相关的其他业务。
三、参与比选的参选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应答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代理机构须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开展采购业务工作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注册单位)。
2.应答单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应答单位须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拟派本校直接负责人需具有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及服务项目招标经验,能够独立承接项目工作。
4.应答单位须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须的办公条件。
5.应答单位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录音录像、电子化评标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获取比选文件
1.报名方式:在线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5月27日上午09:00起至2026年5月29日下午16:00止,并于2026年5月29日16:00前将填写完成并盖章后的“报名材料”发至邮箱mzzb2013@163.com,并获取遴选文件。
3.报名材料:获取遴选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其他资质材料。以上报名材料须按顺序彩色扫描成电子版(PDF版本)并发送至上述指定报名邮箱(邮箱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及回复邮箱)。
4. 地点:民政职业大学大兴校区
5. 方式:参选人在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内,通过线上方式获取比选文件
5.1获取方法:参选人在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内,将合格参选人获取比选文件须提交的资料以邮件方式发送到本文件联系人邮箱获取遴选文件;
5.2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遴选文件的,其提交的参选文件无效。
六、遴选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6月4日9: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方式:现场递交
3.地点:民政职业大学综合楼310会议室
七、开启
1.时间:2024年6月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民政职业大学综合楼310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遴选结果将发布在民政职业大学网站通知公告。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院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010-8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