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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新时代社会组织规范发展与赋能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6-06-08 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要求,持续提升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水平,有效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全力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与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民政部培训计划〉的通知》(民办函〔2026〕14号)安排,民政职业大学定于2026年6月在北京举办“新时代社会组织规范发展与赋能专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6月28日下午报到,6月28日至7月2日培训,7月3日上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民政职业大学培训楼,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

(三)培训对象及人数

全国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共100人。

二、培训内容

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社会组织法规政策、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管理办法,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与合规能力建设、社会组织财务管理与税收政策、社会组织舆情治理、社会组织数字化转型与人工智能应用、领导力提升、优秀社会组织经验分享以及现场教学等。

三、培训师资

民政部相关司局同志,行业内相关领域专家。

四、培训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6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登录“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网站(http://ycpx.bcsa.edu.cn/),点击“地面培训”→“社会组织”,根据培训需求选择培训班和培训期次。报名成功后将自动生成班级二维码,可扫码入群。

(三)培训费用

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民政部机关和直属单位举办培训班管理办法》,培训费(含食宿费、场地费、资料费、证书费等)为2750元/人/期。培训费于报名时线上支付,报到后领取发票。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按差旅有关标准执行。

五、相关事宜

1. 学员参训期间须认真遵守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安全保密、廉洁自律等各项纪律规定。

2. 学员按规定完成培训内容,经考核合格,由民政职业大学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3. 本期培训不提供接送站,请参考《乘车路线图示》(附件)自行前往培训地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010-53917658、18600357656

培训楼前台:010-53912020 010-53912121

附件:乘车路线图示

附件

乘车路线图示

说明:

1.请优先选乘飞往大兴机场的航班、抵达北京南站的火车。

2.网约车定位到民政职业大学(大兴校区)东门或西门下,报姓名入学校后到达培训楼。

民政职业大学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