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殡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培养知识型、技能型殡葬服务专业人才,满足人民群众对殡葬服务的多元化需求,定于7月至8月在广西南宁举办全国遗体火化师和遗体防腐整容师(遗体整容师)技能提升培训及等级认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一)遗体火化师
第一期
报到时间:2026年7月14日19:00前
培训时间:7月15日—17日
认定时间:7月18日—19日上午
返程时间:7月19日午餐后
第二期
报到时间:2026年7月21日19:00前
培训时间:7月22日—24日
认定时间:7月25日—26日上午
返程时间:7月26日午餐后
(二)遗体防腐整容师(遗体整容师)
第一期
报到时间:2026年8月4日19:00前
培训时间:8月5日—7日
认定时间:8月8日—9日上午
返程时间:8月9日午餐后
第二期
报到时间:2026年8月11日19:00前
培训时间:8月12日—14日
认定时间:8月15日—16日上午
返程时间:8月16日午餐后
二、培训职业(工种)及等级
(一)遗体火化师
第一期: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第二期:三级/高级工
(二)遗体防腐整容师(遗体整容师)
第一期: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
第二期:三级/高级工
三、培训对象及人数
全国遗体火化师、遗体防腐整容师、殡葬服务机构管理人员,总参训人数400人。具体分配如下:遗体火化师200人,其中五级/初级工50人、四级/中级工50人、三级/高级工100人;遗体防腐整容师200人,其中五级/初级工50人、四级/中级工50人、三级/高级工100人。
四、培训报名
(一)报名时间
1. 遗体火化师
第一期:2026年6月24日至7月8日18:00止。
第二期:2026年6月24日至7月12日18:00止。
2. 遗体防腐整容师(遗体整容师)
第一期:2026年6月24日至7月22日18:00止。
第二期:2026年6月24日至7月26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培训、等级认定报名分开进行,培训学员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1. 登录“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网站(http://ycpx.bcsa.edu.cn/),点击“地面培训”→“殡葬服务”,根据培训需求选择培训班。报名成功后将自动生成班级二维码,可扫码入群。
2. 等级认定报名:如选择参加等级认定的学员,可按微信群内发布的通知及报名链接,按流程完成等级认定报名。
五、培训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长堽路254号)。
六、培训内容
(一)遗体火化师
1. 殡葬行业改革政策、行业发展导向及规范要求;
2. 遗体火化师伦理、职业道德与行业规范;
3.《遗体火化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解读;
4. 遗体火化岗位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标准与实操技能;
5. 设备日常运维、故障排查及应急处置;
6. 岗位服务沟通技巧、风险防范与纠纷处理;
7. 等级认定理论考评要点与答题技巧;
8. 实操技能培训与应试指导。
(二)遗体防腐整容师(遗体整容师)
1. 殡葬行业改革最新政策解读与墓地管理发展导向;
2. 公墓建设标准、生态安葬技术规范与维护要点;
3. 《遗体防腐整容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深度解读;
4. 标准化操作流程、实操手法及质量把控要点;
5. 传统殡葬习俗适配、丧属沟通与心理疏导服务;
6.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理论考评要点与答题技巧;
7. 实操技能培训与应试实操技巧。
七、培训师资
民政职业大学教师、民政领域遗体火化/遗体防腐整容技能大师、行业政策研究专家等。
八、费用标准及交纳方式
(一)培训及食宿费用
职业(工种)名称 |
培训费 |
食宿费标间 (268元/天/人) |
食宿费单间 (320元/天/人) |
遗体火化师 |
2280元 |
1340元 |
1600元 |
遗体防腐整容师 (遗体整容师) |
2280元 |
1340元 |
1600元 |
(二)等级认定费用
职业(工种)名称 |
等级 |
金额(元) |
遗体火化师 |
五级/初级工 |
1250元 |
四级/中级工 |
1350元 |
三级/高级工 |
1520元 |
遗体防腐整容师 (遗体整容师) |
五级/初级工 |
1350元 |
四级/中级工 |
1450元 |
三级/高级工 |
1520元 |
本次培训工作由民政职业大学统一组织,等级认定工作由广西桂民民政职业能力建设中心负责。培训费由民政职业大学收取并在培训班结束后开具电子发票,等级认定费由广西桂民民政职业能力建设中心收取并开具电子发票,食宿费在学员报到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现场收取,并于培训结束后开具电子发票。
(三)缴费截止时间
1. 遗体火化师
第一期截止:2026年7月10日。
第二期截止:2026年7月14日。
2. 遗体防腐整容师(遗体整容师)
第一期截止:2026年7月24日18:00。
第二期截止:2026年7月28日18:00。
九、等级认定申报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 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 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十、相关事宜
1. 参与本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学员,须按对应批次时限完成报名及电子材料提交:第一期遗体火化师7月10日前、第二期遗体火化师7月14日前;第一期遗体防腐整容师(遗体整容师)7月24日前、第二期遗体防腐整容师(遗体整容师)7月28日前。逾期视为放弃。
2. 参训学员须严格遵守纪律,培训期间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做好个人健康和安全管理。
3. 理论考试及实操考核均合格者,由中民民政职业能力建设中心、广西桂民民政职业能力建设中心联合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可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s://www.osta.org.cn/)查询。
十一、联系方式
(一)培训咨询:
联系人:民政职业大学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53859822
(二)第一期遗体火化师、第一期遗体防腐整容师认定咨询:
联系人:广西桂民民政职业能力建设中心龙老师
联系电话:0771-5600939, 17776003075
(三)第二期遗体火化师、第二期遗体防腐整容师认定咨询:
联系人:广西桂民民政职业能力建设中心王老师
联系电话:0771-5601119, 13877270922
附件:遗体火化师和遗体防腐整容师相关职业和专业说明
民政职业大学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