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殡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培养知识型、技能型殡葬服务专业人才,满足人民群众对殡葬服务的多元化需求,在前期举办全国公墓(骨灰堂)负责人学习贯彻《殡葬管理条例》示范培训班、全国殡仪馆主要负责人学习贯彻《殡葬管理条例》培训班的基础上,根据需求,定于2026年8月,在广西南宁举办全国殡葬管理人员学习宣传贯彻《殡葬管理条例》培训班(第二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殡葬管理条例》,按照“分级负责、分类设计、分层实施、全员覆盖”的原则,通过专业化、规范化、系统化培训,着力提升全国殡葬行业管理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法治素养、专业能力和服务意识,推动殡葬服务规范、绿色、便民、高效发展。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对象
全国各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社会事务科(股)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管理人员;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民政工作的人员;殡葬机构负责同志及相关管理人员等。
(二)培训人数
本次培训人数暂定90人,报满为止。
(三)培训时间
1.培训时间:2026年8月24日至27日(8月23日19:00前报到,8月28日早餐后返程)。
(四)培训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干部培训中心,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堽路254号。
三、培训内容
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解读;殡葬行业纪律作风建设相关要求;殡葬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及标准化实践应用;殡葬领域舆情应对方式方法;殡葬政策法规应知应会考试;现场观摩教学等。
四、培训师资
民政部殡葬工作专班相关负责同志、民政职业大学相关领导或专家、殡葬行业相关领域专家。
五、培训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8月14日。
(二)报名方式
登录“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网站(http://ycpx.bcsa.edu.cn/),点击“地面培训”→“殡葬服务”,根据培训需求选择培训班和培训期次。
(三)培训费用
1.培训费:1580元/人/期(含专家费、场地费、资料费、证书费等),报到后由民政职业大学统一开具电子发票。
2.食宿费:1200元/人/期,在报到现场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收取并开具电子发票(住宿为两人一间)。
3.往返交通费:按国家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及标准,由派出单位统一执行。
六、相关事宜
1.学员在培训期间需遵守培训纪律、完成培训内容。培训结束后,民政职业大学将为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2.本期培训不提供接送站,请参考《乘车线路》(附件)自行前往培训地点。
七、联系方式
民政职业大学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10-53859822(兼传真)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联系人:邱老师
电话:0771-561184513647816803
附件:乘车线路
民政职业大学
2026年6月27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干部培训中心
乘车线路
1.南宁吴圩机场乘坐动车到南宁东站,再转乘B01路车到长堽厢竹立交西站,前行50米左转过街道,再前行100米;
2.南宁东站乘坐B01路车到长堽厢竹立交西站下车,往回走到路口,左转前行100米;
3.南宁火车站乘坐B01路车到长堽厢竹立交西站,前行50米左转过街道,再前行1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