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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地震受灾学生排查和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3-29 浏览次数:

二级学院:

3月28日,缅甸发生7.9级地震,后又发生6.4级地震。我国云南、广西、贵州等多地有震感。此前,3月26日,河北廊坊市永清县发生4.2级地震。学校密切关注灾情信息,高度重视地震灾区学生家庭受灾情况,为帮助受灾同学渡过难关,我校即刻开展地震受灾学生排查和临时困难补助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所在地遭遇地震,造成重大损失,导致生活出现临时困难的在校生。

二、资助标准

按照《民政职业大学学生临时困难救助办法》规定,资助金额视学生具体困难情况确定。

三、资助措施

(一)畅通临时困难补助申请通道。受灾学生填写提交《民政职业大学学生临时困难救助审批表》(附件1)。辅导员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及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将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报送至学生处大学生资助中心。学生处根据学生家庭受灾情况以及困难等级一事一议,审批发放。

(二)纳入学校困难生范围。从实际出发,将本次学生受灾情况作为参考依据,纳入认定家庭经济困难资格,已经认定的学生要实施动态调整,做好精准帮扶工作。

(三)开展资助政策专项咨询。开通资助电话,为受灾家庭学生及家长提供资助政策咨询答疑服务,指导学生及时申请相关资助。各学院及时向全体学生公布本学院资助热线咨询电话,做好排查工作。

学校资助政策专项电话:010-80206939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通过多种方式及时掌握和核实学生家庭受灾情况,填写《民政职业大学受灾学生情况排查表》(附件2),于4月7日前交至大学生资助中心。

2.各学院主动做好受灾学生的思想教育尤其是心理疏导工作,对受影响的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自立自强、感恩社会、报效国家的情怀和意识。

附件: 1.《民政职业大学学生临时困难救助审批表》

附件: 2.《民政职业大学受灾学生情况排查表》

学生处

2025年3月29日

附1:民政职业大学学生临时困难救助审批表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籍贯


学院


班级


民族


学历

□专科

□本科

政治

面貌


联系

电话


家庭住址


救助类别

□重大疾病 □家庭重大变故 □√重大自然灾害 □其他

困难类别

□特别困难 □特殊困难□ 一般困难 □非困难生

受灾情况说明

(申请材料附页)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二级学院

意见

辅导员签字:

负责人签字: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学生处意见

经研究,决定给予补助金额: 元;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资助工作校领导

审批意见

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此表一式两份。完成签字手续后,一份留存二级学院,一份报至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