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目前,因受强降雨等影响,辽宁、广东等地遭受了严重的洪涝灾害,部分群众生活出现临时困难,为做好近期因突发自然灾害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关心关爱工作,我校持续开展受灾学生排查与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
受各种自然灾害影响,学生家庭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严重困难的学生(含2024级新生)。
(二)排查重点
受灾地区的脱贫不稳定户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户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等重点保障人群及困境学生。
请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逐人联系摸排了解情况,持续对受灾地区的学生受灾情况进行及时摸排核实,通过微信视频、电话语音等形式,对受灾学生开展“云”家访,深入了解同学们的受灾程度和家庭经济等情况,让学生和家长了解学校资助政策,消除后顾之忧。
二、资助措施
(一)畅通临时困难补助申请通道。因洪涝灾害或其他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学生向辅导员提出申请(附件1)以及情况说明材料,经学院核实,报学生处审核后,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资助。
(二)纳入学校重点保障人员范围。开学后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时,将学生家庭受灾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进行认定,已经认定的在校生实施动态调整,做好“一生一策”精准帮扶工作。
(三)开展资助政策专项咨询。开通资助电话,为受灾家庭学生及家长提供资助政策咨询答疑服务,指导学生及时申请相关资助。各学院及时向全体学生含2024级新生公布本学院资助政策专项咨询电话,做好排查工作。
学校资助政策专项电话:010-80206939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通过多种方式及时掌握学生家庭受灾情况,填写《民政职业大学受灾学生情况排查表》(附件2),并于9月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大学生资助中心。纸质版于9月10日前交至大学生资助中心。
(二)各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持续做好后续各项资助工作,确保受灾学生安心生活学习;同时主动做好受灾学生的思想教育尤其是心理疏导工作,对受影响的学生进行生命教育、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引导学生坚定人生信念、树立自立自强、感恩社会、报效国家的情怀和意识。
附件1: 《民政职业大学学生临时困难救助申请审批表》
附件2:《民政职业大学受灾学生情况排查表》
学生处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