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工作的通知
二级学院:
为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深化学校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工作,构建家校联动的学生资助工作机制,推动学校学生资助事业高质量发展,学校计划开展2026年学生家访活动。结合我校资助工作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全年(与学生处招生咨询和就业工作同步)
二、家访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其中同时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心理、学业、就业困难等)需重点关注的学生,特别困难学生优先。
三、家访内容:
1.推进家校共育机制。通过实地走访困难学生家庭,深入了解学生家庭实际状况,通过与学生及家长面对面交流,增进学校与家庭的联系,使学校精准掌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家长及时了解学生在校学习情况,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2.加强资助政策宣传。二级学院组建由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团总支书记、辅导员,资助工作宣传学生队伍成员等共同参与资助政策宣讲团队,深入乡村、社区、中学等,重点围绕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
3.解决实际问题。把家访活动与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与招生宣传及访企拓岗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与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党支部特色品牌活动结合起来,与地方政府共同建立长效帮扶机制结合起来,不断丰富载体平台,增强家访活动的实际效果。
四、家访方式
1.家访工作应与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结合,做到先家访后认定,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有效覆盖。
2.家访工作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坚持传统入户走访的基础上,可充分利用电话、网络、书信等渠道加强沟通联系,准确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和思想、生活状况,提高家访活动针对性、精准性。线下家访学生数不少于当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总数的1%,招生暑期期间,线上家访新生要100%覆盖。
3.二级学院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好前期调研和出发准备,确定需要线上家访的学生名单,5月15日前将本年度家访学生基本情况表、家访工作计划(附件1、2)报送至学生处。
4.家访时至少2人一组,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团总支书记、辅导员、资助工作宣传学生队伍成员等共同参与。家访过程中要做好人身、交通、财产安全保障,尊重当地民俗习惯,确保家访过程安全、顺利。
5.家访期间要留存照片、视频、文字材料等素材,及时做好总结,在完成每次家访工作后,以学院为单位形成一份暑期家访工作总结,同时将《2026年家访学生家庭情况反馈登记表》(附件3)、《2026年新生线上家访信息反馈表》(附件4),以及家访视频和照片等材料整理好后报至学生处。
五、工作要求
(一)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家访工作,结合本院资助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制定调查走访方案,明确调查走访对象、地点、宣传形式及目标任务等,多方面给予支持保障,统筹资源,多措并举开展家访活动。
(二)二级学院在家访前需事前征询学生本人及家庭成员的同意,全面了解被访学生困难情况、在校表现、奖助获得情况等。如实进行访谈记录,进行家访拍照、录音、视频、记录等事项需征得被访学生与家长同意,切实有效保护学生家庭隐私。
(三)二级学院在走访过程中要注重挖掘宣传困难学生的励志事迹,将走访和学生社会实践相结合,及时搜集整理宣传素材,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和方式,报道活动开展情况,每个学院发布新闻稿件不少于1篇。
(四)二级学院要制定好年度工作计划,既要充分利用寒暑假、重要节日,结合招生宣传、访企拓岗等契机集中开展家访活动,也要组织安排好日常的家访活动,把家访活动与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构建家访活动长效机制。
六、注意事项
家访经费标准按照《民政职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学生处将给予每个学院不超过0.8万元的差旅资助,超出部分二级学院自行解决。实地家访学生慰问金500元/生,经费由学生处列支。出访人员建议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附件:1.省外实地家访计划表
附件:2.家访情况登记表
附件:3.2026年实地走访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4.2026年新生线上家访信息反馈表
学生处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