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关于举办养老护理员、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鉴定师资认证培训班的预通知》(民职鉴办〔2011〕11号,2011年2月20日)、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公室《关于举办民政行业第十一期(养老护理员、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认证班的预通知》(民职鉴办〔2011〕12号,2011年2月21日)发布之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部门、职业院校和有关人员热情很高,不断的来电(010-61595400.5449.5454)、来函咨询,经中心研究决定,两期认证班将于2011年4月中旬在京举办,地点在民政部培训中心(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资格认证班”将首次采用网络报名的形式。“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络报名系统”(http://www.sowin.com/),不接受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系统”将于2011年3月20日0:00启动,在4月1日上午10:00关闭(每人报名费20元将在网上支付),逾期未在报名系统上报名的,将不能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报名后未参加培训的,报名费不予退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组织报名的过程中,请注意以下环节:
一是组织报名。灾害信息员和养老护理员都是民政工作的重点,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任务规模最大的职业,也是2011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各鉴定站、各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和有关要求,选派足量的优秀人员参加认证培训。
二是资格审查。根据两个《预通知》认证审核资格,查验报名人员的人事档案、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在查验后的复印件上签名盖章,并注明“经查验与原件一致”并在相关表格上盖章。
三是严格管理。本次资格认证班均为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评员证书》和民政部《民政技能培训师资》的规范化资格认证,各地要严肃学风管理,向大家说明培训师资和鉴定考评员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的关键作用,提高认识,严肃对待,职鉴中心将对在资格认证班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和团队通报表扬,对表现较差、有迟到旷课等行为的个人,也将通报给所在省厅和派出单位。
四是组织到会。为了最大限度服务于基层,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组织接站,同一车次(航班)在4人以下的,原则上不予接站,请各地做好组织工作,并将车次告知,如相邻1小时内有同一车站(机场)的人数凑足4人以上,民政部培训中心将酌情予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