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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2019年勤工助学双选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30   点击量:   来源:

关于开展我院2019年勤工助学双选会的通知

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

 为满足在校生勤工助学所需,增强其职业意识和实践能力,学生资助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坚持“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基础上,开展校园“ 勤工助学双选会”,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勤工岗位申请条件

 根据《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的相关要求,家庭经济困难且在学生处资助中心备案的在校学生,方可申请勤工岗位。

 二双选会安排:

 (一) 时间:2019年10月16日13:00

 (二)地点:康复楼三层智慧养老教室

 (三)勤工助学设岗流程:

 1.10月11日前,各用工部门根据《勤工助核岗定编及岗位考核细则》(附件2)岗位设置要求,向学生处资助中心提交《岗位申请表》( 附件3或附件4 )。

 2.10月12日前,申报岗位申请经学生处审批后,向全院学生公布勤工助学岗位。

 3.10月14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将《岗位意向申请表》(附件5)电子版提交至大学生资助中心邮箱:zhengmengge@bcsa.edu.cn

 4.10月16日,举办勤工助学双选会,学生携带《岗位意向申请表》及个人简历(附件6)与用工部门进行面试双选。

 5.10月18日前,用工部门将入选学生名单反馈至资助中心,中心将岗位双选结果公示,用工部门通知学生上岗。

 6.10月21日入选学生正式上岗。

 三其他说明

 (一)请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家庭经济困难且在学生处资助中心备案的学生参加本次活动,每个学生原则上只能申请一个固定岗位,每个岗位工作期为1学年,一学年后各用人部门所有勤工助学岗位均需重新申报,原工作岗位全部废止,各部门根据新申报后的定岗情况重新进行双选招聘上岗。

 (二)用工部门负责学生的岗前培训和岗位考核,在工作期间对学生进行敬业精神、劳动安全、工作纪律的教育,做好对学生的管理和考核,提出勤工助学工作的有关建议,指导学生积极参加中心各类育人活动。

 (三)原岗位学生于10月初离岗,勤工助学工资发至9月份。

 (四)未通过勤工助学双选会选派用工部门工作的学生,资助中心不负责学生工资。

 (五)新入选的求职者试用期为一周,试用期内无工资,试用期合格后正式聘用(新聘用人员正式上岗后起计工资)。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10-61595417

 

                                            学生处

                                          2019年9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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