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本页二维码

校园文化
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园文化 -> 助学服务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9   点击量:   来源:

各二级学院:

为表彰优秀、树立典范,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良好校风学风。根据《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学生评优管理办法》和2024年中央高校捐赠配比专项资金以及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助学捐赠资金执行要求,现就我院2023—2024学年学生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校内奖学金

(一)评审范围

申请校内奖学金的范围为具备我院正式学籍的2022级、2023级高职专科学生,截止教务处学籍数据,2022级和2023级共3153人。

(二)评选比例和条件

校内一等奖学金(校级三好学生):评选比例3%,共计评选95人。申请人需在年级或专业综合量化排名前十名,学分绩不低于85分,同时为注册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80小时。

校内二等奖学金(院级三好学生):评选比例4%,共计评选127人。申请人在年级或专业综合量化排名前十五名,学分绩不低于80分,同时为注册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 60小时。

校内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

(三)名额分配

二级学院名称

校内一等奖学金

校内二等奖学金

老年福祉学院

20

27

婚礼文化与传媒艺术学院

18

24

社会工作学院

16

22

儿童教育与发展学院

11

14

生命文化学院

14

18

康复工程学院

16

22

合计

95

127

(四)奖励金额

校内一等奖学金:5000元/人/年

校内二等奖学金:3000元/人/年

(五)需提交的评选材料

1.民政职业大学评选工作评审小组成员名单(附件1)

2.2023-2024学年成绩单(教务系统打印院系盖章)

3.校内奖学金综合审批表(附件2)

二、其他单项奖励

(一)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3%,共计评选95人。担任各类学生干部满一学期以上,班级综合量化排名前40%,并且为注册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100小时,在同学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进步奖:评选比例3%,共计评选95人。成绩进步显著,班级综合量化排名比上一学期提高40%(含)以上,学分绩不低于70分。

(二)评选范围

申请优秀学生干部、学习进步奖均为具备我院正式学籍的2021级、2022级高职专科学生。

(三)评选名额

1.优秀学生干部、学生进步奖分配名额

二级学院

优秀学生干部

学习进步奖

老年福祉学院

16

20

婚礼文化与传媒艺术学院

14

18

社会工作学院

13

16

儿童教育与发展学院

8

11

生命文化学院

11

14

康复工程学院

13

16

校团委优干

20


总计

95

95

(四)需提交的评选材料

1.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附件3)、学习进步奖审批表(见附件4);

2.个人先进事迹(600字以上)

三、时间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20日前将各类评优汇总(附件1-6)及评定材料报至大学生资助中心。

四、特别说明

1.无正当理由欠缴学费的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不得参与此次评优工作。

2.根据中央高校捐赠配比经费使用规定,各项评优项目名额不得空缺,或超出分配数。

3.根据中央高校捐赠配比经费绩效评估要求,经费发放后,所有参评获奖学生应100%完成满意度调查问卷。

联系人:郑梦鸽 联系电话:010-80206939

附件1:班级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校内奖学金综合审批表

附件3: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附件4:学习进步奖审批表

附件5:校内各类评优汇总表

学生处

2024年7月19日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院

邮编:102600

版权所有:民政职业大学   京ICP备1501939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48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