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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7-06 浏览次数:




二级学院:

为表彰优秀、树立典范,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良好校风学风。根据《民政职业大学学生评优管理办法》和2025年中央高校捐赠配比专项资金执行要求,现就我院2024—2025学年学生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校内奖学金

(一)评审范围

申请校内奖学金的范围为具备我校正式学籍的2023和2024级本专科学生。2025年通过北京市专升本考试录取至我校康复治疗、护理专业两年制本科的学生,因修业年限不满一年。不纳入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参评范围。

(二)评选比例和条件

1.校内一等奖学金(校级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为大二大三学生总数5%,共计评选188人。2024-2025学年,申请人在年级或专业综合量化排名前十名,学分绩不低于85分,同时为注册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80小时。

2.校内二等奖学金(院级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为大二大三学生总数10%,共计评选376人。2024-2025学年,申请人在年级或专业综合量化排名前十五名,学分绩不低于80分,同时为注册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 60小时。

校内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原则上不可兼得。

(三)名额分配

二级学院名称

校内一等奖学金

校内二等奖学金

老年福祉学院

38

76

婚礼文化与传媒艺术学院

34

67

社会工作学院

31

62

儿童教育与发展学院

20

40

生命文化学院

29

59

康复工程学院

36

72

合 计

188

376

(四)奖励金额

校内一等奖学金:5000元/人/年

校内二等奖学金:3000元/人/年

(五)需提交的评选材料

1.民政职业大学评选工作评审小组成员名单(附件1)

2.2024-2025学年成绩单(教务系统打印院系盖章)

3.校内奖学金综合审批表(附件2)

4.个人先进事迹(800字以上)

二、其他单项奖励

(一)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3%,共计评选113人。担任各类学生干部满一学期以上,班级综合量化排名前40%,并且为注册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100小时,在同学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进步奖:评选比例3%,共计评选113人。成绩进步显著,班级综合量化排名比上一学期提高40%(含)以上,学分绩不低于70分。

(二)评选范围

申请优秀学生干部、学习进步奖均为具备我校正式学籍的2023和2024级本专科学生。

(三)评选名额

1.优秀学生干部、学生进步奖分配名额

二级学院

优秀学生干部

学习进步奖

老年福祉学院

18

23

婚礼文化与传媒艺术学院

16

20

社会工作学院

14

19

儿童教育与发展学院

9

12

生命文化学院

14

18

康复工程学院

17

21

校团委优干

25


总计

113

113

(四)需提交的评选材料

1.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附件3)、学习进步奖审批表(见附件4);

2.个人先进事迹(800字以上)

三、时间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于8月20日前将各类评优汇总(附件1-6)及评定材料报至大学生资助中心。

四、特别说明

1.无正当理由欠缴学费的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不得参与此次评优工作。

2.根据中央高校捐赠配比经费使用规定,各项评优项目名额不得空缺,或超出分配数。

3.根据中央高校捐赠配比经费绩效评估要求,经费发放后,所有参评获奖学生应100%完成满意度调查问卷。

4.根据我校资助育人活动,发挥榜样引领示范作用,请二级学院同时收集各评优奖项、分别5名优秀学生风采(见附件6)。

 

联系人:郑梦鸽  联系电话:010-80206939    

 

附件:1.班级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2.校内奖学金综合审批表

3.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4.学习进步奖审批表

   5.校内各类评优汇总表

   6.风采展示要求与模版

                               学生处

                                202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