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
近期,我国西南、中部及华南多地出现持续性强降雨天气,引发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部分地区受灾严重,出现房屋被淹、道路中断及通信受损等情况。据最新报道,广东、广西、湖南、湖北、贵州、重庆等地灾情严峻,个别区域已出现人员伤亡或失联情况。当前,各地相关部门正全力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学校密切关注灾情动态,始终心系每一位同学,为扎实做好受灾学生救助帮扶工作,保障大家正常学习生活秩序,学校已开通自然紧急灾害临时困难补助申请通道。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受灾害影响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按照《民政职业大学学生临时困难救助办法》规定,资助金额视学生具体困难情况确定。
三、资助措施
(一)畅通临时困难补助申请通道。受灾学生填写提交《民政职业大学学生临时困难救助审批表》(附件1)。辅导员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及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将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报送至学生处大学生资助中心。学生处根据学生家庭受灾情况以及困难等级一事一议,审批发放。
(二)纳入学校困难生范围。从实际出发,将本次学生受灾情况作为参考依据,纳入认定家庭经济困难资格,已经认定的学生要实施动态调整,做好精准帮扶工作。
(三)开展资助政策专项咨询。开通资助电话,为受灾家庭学生及家长提供资助政策咨询答疑服务,指导学生及时申请相关资助。各学院及时向全体学生公布本学院资助热线咨询电话,做好排查工作。
学校资助政策专项电话:010-80206939
四、工作要求
1.二级学院要通过多种方式及时掌握和核实学生家庭受灾情况,填写《民政职业大学受灾学生情况排查表》(附件2),于6月1日前反馈至大学生资助中心。
2.二级学院主动做好受灾学生的思想教育尤其是心理疏导工作,对受影响的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自立自强、感恩社会、报效国家的情怀和意识。
附件: 1.《民政职业大学学生临时困难救助审批表》
附件: 2.《民政职业大学受灾学生情况排查表》
学生处
2026年5月27日
附1:民政职业大学学生临时困难救助审批表
基本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籍贯 |
|
学院 |
|
班级 |
|
民族 |
|
学历 |
□专科 □本科 |
政治 面貌 |
|
联系 电话 |
|
家庭住址 |
|
救助类别 |
□重大疾病 □家庭重大变故 □√重大自然灾害 □其他 |
困难类别 |
□特别困难 □特殊困难□ 一般困难 □非困难生 |
受灾情况说明 |
(申请材料附页)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二级学院 意见 |
辅导员签字: 负责人签字: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
学生处意见 |
经研究,决定给予补助金额: 元;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主管资助工作校领导 审批意见 |
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此表完成签字手续后请报至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