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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启洪涝等自然灾害受灾学生临时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5-27 浏览次数:

二级学院:

近期,我国西南、中部及华南多地出现持续性强降雨天气,引发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部分地区受灾严重,出现房屋被淹、道路中断及通信受损等情况。据最新报道,广东、广西、湖南、湖北、贵州、重庆等地灾情严峻,个别区域已出现人员伤亡或失联情况。当前,各地相关部门正全力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学校密切关注灾情动态,始终心系每一位同学,为扎实做好受灾学生救助帮扶工作,保障大家正常学习生活秩序,学校已开通自然紧急灾害临时困难补助申请通道。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受灾害影响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按照《民政职业大学学生临时困难救助办法》规定,资助金额视学生具体困难情况确定。

三、资助措施

(一)畅通临时困难补助申请通道。受灾学生填写提交《民政职业大学学生临时困难救助审批表》(附件1)。辅导员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及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将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报送至学生处大学生资助中心。学生处根据学生家庭受灾情况以及困难等级一事一议,审批发放。

(二)纳入学校困难生范围。从实际出发,将本次学生受灾情况作为参考依据,纳入认定家庭经济困难资格,已经认定的学生要实施动态调整,做好精准帮扶工作。

(三)开展资助政策专项咨询。开通资助电话,为受灾家庭学生及家长提供资助政策咨询答疑服务,指导学生及时申请相关资助。各学院及时向全体学生公布本学院资助热线咨询电话,做好排查工作。

学校资助政策专项电话:010-80206939

四、工作要求

1.二级学院要通过多种方式及时掌握和核实学生家庭受灾情况,填写《民政职业大学受灾学生情况排查表》(附件2),于6月1日前反馈至大学生资助中心。

2.二级学院主动做好受灾学生的思想教育尤其是心理疏导工作,对受影响的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自立自强、感恩社会、报效国家的情怀和意识。

附件: 1.《民政职业大学学生临时困难救助审批表》

附件: 2.《民政职业大学受灾学生情况排查表》

学生处

2026年5月27日

附1:民政职业大学学生临时困难救助审批表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籍贯


学院


班级


民族


学历

□专科

□本科

政治

面貌


联系

电话


家庭住址


救助类别

□重大疾病 □家庭重大变故 □√重大自然灾害 □其他

困难类别

□特别困难 □特殊困难□ 一般困难 □非困难生

受灾情况说明

(申请材料附页)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二级学院

意见

辅导员签字:

负责人签字: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学生处意见

经研究,决定给予补助金额: 元;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资助工作校领导

审批意见

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此表完成签字手续后请报至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