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
为表彰优秀、树立典范,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良好校风学风。根据《民政职业大学学生评优管理办法》和2026年中央高校捐赠配比专项资金执行要求,现就我校2025-2026学年学生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校内奖学金
(一)评审范围
申请校内奖学金的范围为具备我校正式学籍的2024和2025级本专科学生,以及2025年通过北京市专升本考试录取至我校康复治疗、护理专业两年制本科的学生。2026年通过北京市专升本考试录取至我校的学生,因修业年限不满一年,不纳入本年度学生评优及各项奖学金参评范围。
(二)评选比例和条件
1.校级一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大二大三学生总数3%,共计评选125人。2025-2026学年,申请人在年级或专业综合量化排名前十名,学分绩不低于85分,同时为注册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80小时。参评学年无挂科无违纪情况。
2.校级二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为大二大三学生总数6%,共计评选249人。2025-2026学年,申请人在年级或专业综合量化排名前十五名,学分绩不低于80分,同时为注册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 60小时。参评学年无挂科无违纪情况。
校内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
(三)名额分配
二级学院名称 |
校级一等奖学金 |
校级二等奖学金 |
老年福祉学院 |
25 |
49 |
婚礼文化与传媒艺术学院 |
24 |
47 |
社会工作学院 |
19 |
39 |
儿童教育与发展学院 |
12 |
24 |
生命文化学院 |
21 |
42 |
康复工程学院 |
24 |
48 |
合计 |
125 |
249 |
(四)奖励金额
校内一等奖学金:5000元/人/年
校内二等奖学金:3000元/人/年
(五)需提交的评选材料
1.民政职业大学评选工作评审小组成员名单(附件1)
2.2025-2026学年成绩单(教务系统打印院系盖章)
3.校内奖学金综合审批表(附件2)
4.个人先进事迹(800字以上)
二、其他单项奖励
(一)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3%,共计评选125人。担任各类学生干部满一学期以上,班级综合量化排名前40%,并且为注册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100小时,在同学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参评学年无违纪情况。
2.学习进步奖:评选比例3%,共计评选125人。成绩进步显著,班级综合量化排名比上一学期提高40%(含)以上,学分绩不低于70分。参评学年无违纪情况。
(二)评选范围
申请优秀学生干部、学习进步奖均为具备我校正式学籍的2024和2025级本专科学生,以及2025年通过北京市专升本考试录取至我校康复治疗、护理专业两年制本科的学生。2026年通过北京市专升本考试录取至我校的学生,因修业年限不满一年,不纳入本年度学生评优参评范围。
(三)评选名额
1.优秀学生干部、学生进步奖分配名额
二级学院 |
优秀学生干部 |
学习进步奖 |
老年福祉学院 |
20 |
25 |
婚礼文化与传媒艺术学院 |
19 |
24 |
社会工作学院 |
15 |
19 |
儿童教育与发展学院 |
10 |
12 |
生命文化学院 |
17 |
21 |
康复工程学院 |
19 |
24 |
校团委优干 |
25 |
|
总计 |
125 |
125 |
(四)需提交的评选材料
1.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附件3)、学习进步奖审批表(见附件4);
2.个人先进事迹(800字以上)
三、时间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于8月25日前将各类评优汇总(附件1-6)及评定材料报至大学生资助中心。
四、特别说明
1.无正当理由欠缴学费的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不得参与此次评优工作。
2.根据中央高校捐赠配比经费使用规定,各项评优项目名额不得空缺,或超出分配数。
3.根据中央高校捐赠配比经费绩效评估要求,经费发放后,所有参评获奖学生应100%完成满意度调查问卷。
4.根据我校资助育人活动,发挥榜样引领示范作用,请二级学院同时收集各评优奖项、分别5名优秀学生风采(见附件6)。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10-80206939
附件:1.班级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2.校内奖学金综合审批表
3.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4.学习进步奖审批表
5.校内各类评优汇总表
6.风采展示要求与模版
学生处
2026年7月8日